2001年12月27日昭通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晏友琼辞去昭通市市长职务,报昭通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附:晏友琼的辞呈
昭通市人大常委会:
我因工作变动,特辞去昭通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请予批准。
晏友琼
200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