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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市人民政府《关于2001年度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0.08 阅读:455

(2001年12月27日昭通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昭通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01年12月26日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锁飞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2001年度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认真的审议。

    会议认为,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市人民政府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紧密结合昭通实际,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政法综治工作会议和社会治安工作会议精神,领导高度重视,思想认识统一,工作思路清晰,目标任务明确,措施扎实有力。在实际工作中,强化责任,突出重点,打防并举,多管齐下,狠抓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责任制得到较好落实;“严打”整治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有力地推动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全面开展;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加强,群防群治网络已基本形成,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实现了新的突破;政法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有了新的推进。目前,全市社会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治安秩序良好,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政法部门的满意率都有所提高。报告对2001年社会治安工作成绩的肯定和对经验的总结客观实在,对存在的主要问题不回避,并对下步工作提出了初步打算。会议同意这个报告。会议同时认为,报告对当前和2002年治安形势的分析预测还不够,工作思路还须再作完善。面对国际国内形势给社会治安工作带来的新情况,要实现党中央确定的“两年内社会治安明显进步”的目标,时间紧,任务重,决不能对所取得的成绩盲目乐观,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随时作好应对复杂情况的思想准备。根据审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准确把握当前治安形势,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从总体上

看,目前全市社会政治稳定,社会治安秩序良好。但随着改革不断深入,开放不断扩大,各种社会矛盾将会逐渐显现出来,影响不稳定的因素将会逐步增多,虽然“严打”整治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但刑事发案率仍居高不下,顶风作案的仍然不少;相当一批案件未破,尚有一定数量的犯罪嫌疑人没有抓获归案;一些隐藏较深的犯罪团伙还没有被揭露出来,对黑恶势力未能做到除恶务尽;一些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尚未到得妥善解决,少数地方不安定的因素有所增加;一些基层干部和执法人员宗旨观念淡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简单粗暴,诱发新的治安问题的情况时有发生等。加之,警力不足,经费缺乏,技术装备落后等诸多因素,因此,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我们仍然面临着各种社会矛盾和治安问题增多的压力,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仍将十分繁重。面对复杂情况和严峻的治安形势,各级领导干部和政法部门,一定要强化忧患意识,居安思危,充分认识社会治安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反复性,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正确把握复杂多变的治安形势,力争主动,尽最大努力创造良好的治安秩序和稳定的社会环境,以保证“十五”计划的顺利实现,真正使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进一步推动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打击犯罪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首要环节,要始终保持良好的“严打”态势,毫不动摇地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各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要加大对案件的侦破力度,从而使犯罪分子得到有效的打击。要继续把“打黑除恶”作为重点,深挖并严惩他们的后台和“保护伞”,要把“打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决不能让黑恶势力继续作恶,危害社会,危害人民。要坚持“稳、准、狠”的原则,严格依法办案,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要把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同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加强治安防范,搞好群防群治,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要切实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积极探索社会治安管理的长效措施。要继续加强重点地区的治安整治力度,尤其是昭阳区,处于全市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治安情况相对复杂,治安问题相对较多,昭阳区的社会治安状况,直接影响到全市的社会治安形势。因此,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整治好全市中心城市的社会治安秩序,以带动全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继续严格执行责任制,积极探索社会治安管理机制,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责任制,是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的重要措施。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责任制,重要的是要进一步落实好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制,关键的是要进一步抓好“一把手”工程,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确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切实做到一把手抓一把手,一把手抓一班人,一班人抓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形成齐抓共管保一方平安的责任群体。落实领导干部责任制,就是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的决定,把领导干部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绩,真正列为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并把考核结果与晋职晋级、奖惩直接挂钩,真正体现奖惩分明,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与此同时,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的落实,要注意形式与内容、内容与效果的有机统一,力戒形式主义,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要不断地研究新情况,分析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规律。要在认真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措施,以增强工作中的针对性、预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

    四、继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确保基层社会政治稳定。基层组织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社会治安的各项工作都要通过基层组织来实现。要认真分析研究当前基层组织、基层政权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一是要抓住农村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的有利时机,切实加强基层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和保护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二是要着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使他们真正发挥维护基层社会政治稳定的作用;三是市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多为基层办好事、办实事,力所能及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四是要逐步完善奖惩制度,改革奖惩办法,要把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有机地结合起来;五是要认真总结推广经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把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信访接待工作,加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信访接待工作是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了解民情、反映民意的重要窗口,也是各种社会矛盾反映比较集中的地方。因此,应把信访接待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按照信访工作“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信访接待工作,加大对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力度,把影响社会安定的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一方平安。

    六、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如期实现中央关于政法队伍建设有新的明显进步的要求。面对当前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显得尤为重要。政治素质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核心内容,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要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公正执法为主题,以作风建设为重点,紧密联系实际,切实解决政法队伍在思想作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政法队伍中的少数违法违纪干警要严肃查处。对那些为黑恶势力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充当“保护伞”的,要坚决依照党纪国法从严惩处,绝不姑息迁就。要经常教育政法干警面对五彩缤纷的世界和市场经济的现实情景不能眼花缭乱;面对复杂的治安形势,献身人民政法事业的信念不能动摇;面对复杂的社会关系,严格执法的原则不能改变,全面提高政法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以适应新形势对政法工作的要求。

    对上述审议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落实,并请于2002年6月30日前将落实情况书面报送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