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2月26日在昭通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昭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锁 飞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市政府,作2001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今年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情况
今年以来,各县区、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认真贯彻全国、全省、
全市政法综治工作会议和社会治安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提出的政法综治工作的总体思路,把2001年确定为政法综治工作“落实年”,切实做到认识、领导、责任、措施四个到位,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政法综治工作,落实“以稳定为核心的综治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领导责任查究制”,搞好严打整治,加强基层基础,推进依法治理,继续以2000年省委省政府昭通政法工作现场会指出的三大突出问题为重点开展工作,政法综治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实现了“一显著,两确保,三突破,四推进,两减少,一提高”的目标,即严打整治成效显著;确保了撤地设市、内昆铁路接轨的顺利进行,确保了全市社会政治稳定;落实综治责任制有新突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新突破,禁毒工作有新突破;政法队伍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有新推进,综治基层基础工作有新推进,依法治理有新推进,治安管理工作有新推进;群体性事件继续减少,吸毒人员继续减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政法部门的满意率有所提高。主要工作如下:
(一)认真落实“三大责任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今年以来,狠抓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制、禁毒责任制的落实,形成了较为严密的综治责任体系。
1、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了维护稳定领导责任制和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健全了维护稳定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进一步完善了县区综治目标管理责任制。第一次与市综治成员单位签订了责任书。各县区、各部门将责任书层层分解,签订到173个乡镇、1221个村办和近13000个内部单位、服务场所、特种行业、车间、班组及数十万农户,共签订责任书638000多份,使综治目标责任制逐级逐部门得到了落实。同时,加大责任查究力度,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市成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大案(事)件领导责任查究协调小组。在去年县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中,对永善县实行了一票否决,取消了彝良县参加评奖资格。这在昭通10年综治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2、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制,健全排查调处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机制,加强对热点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排查调处网络。全市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7330件,调处较大矛盾纠纷61件,及时处理集体上访58件;有效控制和化解了山东阳信事件引起的波动,妥善处置了昭阳区永丰镇“4·11”事件,妥善解决了鲁甸县文屏镇“5·31”坟山地纠纷。全市群体性事件连续两年递减,由1999年的25起下降到2000年的6起,今年又降到了3起,且无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及其它严重后果。
3、以落实禁毒责任制为重点,加强“四禁”工作,巩固禁毒斗争成果。市委、政府与各县区和市禁毒委成员单位签订了2001年禁毒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了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并将责任制逐级落实到城乡基层和单位。加大公开查缉力度,严格易制毒化学物品的管理,强化禁吸戒毒措施,深入进行毒品重点地区整治,强化禁毒宣传,禁毒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今年以来,全市破获贩毒案件295起,缴获海洛因132公斤,比2000年增加107公斤,鸦片4.4公斤,毒资4.66万元;抓获贩毒嫌疑人317名,判处127名,其中无期徒刑以上15名;禁毒宣传力度、深度和生动性、实效性明显增强;强戒吸毒人员1953名,劳教戒吸近400名,集中戒毒和限期戒毒近700名。全市在册吸毒人员从2000年的3146名减少到2934名。
4、围绕“三大责任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形成完整统一的综治责任体系。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两名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组织开展了两次全面大检查和多次专项检查,对违章、安全隐患及时进行了整改。二是进一步健全了消防安全责任制,全市无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三是建立了以派出所长、交警大队长、乡镇长、村长为主要责任人的交通安全“四长”责任制,有力地控制了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交通事故总起数、死亡人数、经济损失等指标全面下降。四是建立了以学校校长、乡镇长、派出所长、法制副校长为主要责任人的学校安全“四长”责任制,切实加强了学校安全管理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有效地改善了学校育人环境。
(二)以“打黑除恶”为重点,推进严打整治斗争。
全市严打整治斗争认识到位,措施有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破获了一批大要案,判处了一批严重犯罪分子。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5803起,破案率72%,破案绝对数多575起,增10.9%,一些涉枪大案和部、厅督办案件及时侦破,挽回了社会影响,树立了公安良好形象。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5245名,逮捕4253名,起诉3736名,判处各类犯罪分子3401名,其中无期徒刑以上135名。检察机关移送起诉案件同比上升14%,被起诉人上升3.8%。审判机关审结案件同比多557件,审结率提高了3.5%,判处罪犯同比多65名,上升1.9%。
二是摧毁了一批犯罪团伙,“打黑除恶”战果显著。全市共摧毁犯罪团伙357个1524人,涉案1532起;其中恶势力团伙78个716人(部、厅督办的10个),抓获522人,已逮捕288人,移送起诉171人。
三是继续打击拐卖人口犯罪,打拐成果得到巩固。破获拐卖人口案件293起,抓获作案成员509名;摧毁拐卖人口团伙44个166人;批捕430人,起诉537人,判处575人(含年前未结数),判处无期徒刑以上13人。解救被拐妇女61名,被拐儿童32名。
四是收缴了一批违禁枪支,治爆缉枪效果较好。全市共收缴各类枪支2736支(其中军警用枪4支),子弹42166发,炸药19667.31公斤,雷管51646枚,导火索62326米;清理整顿制售烟花爆竹、爆炸物品窝点1500多个,查封、取缔1200个。
五是追捕了一批在逃人员,追逃清流力度大。几次追逃清流统一行动,捕获各类逃犯1145名,占逃犯数的58%左右;收容遣送“三无”盲流人员1316名。
六是开展打击盗抢机动车专项行动,追缴了一批被盗抢机动车辆。共破获盗抢机动车案30起,追缴被盗抢机动车46辆;摧毁盗抢机动车团伙2个7人;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
七是扎实开展重点整治,治安混乱地区面貌有所改变。市、县区共派出180个工作组1000余人次,对排查出来的46个重点乡镇200余个重点单位及路段进行了集中整治。市里组织了3个工作组和“公路严打武装巡逻队”共50多人,对市挂牌的昭阳区靖安乡、鲁甸县文屏镇、大关县天星乡和213线江底至新民段、凌子口段进行了有力的整治,收到了明显的整治效果。各县的集中整治,也收到明显成效。
八是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的犯罪工作效果明显。破获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50起,涉案金额2244.91万元,抓获作案成员70人,挽回经济损失175.5万元;判处65名,其中无期徒刑以上1名。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19起138人,侦察终结76件96人,起诉60件74人。全市还组织大规模的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统一行动,处罚了一批违规经营者,收缴销毁了一大批假冒伪劣产品,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
九是及时查处打击各种邪教活动。继续加大了对“法轮功”的监控力度和习练者的教育转化工作,开展了大张旗鼓的反邪教宣传;取缔“门徒会”分会点2个、教会点15个,刑事拘留5人,劳教8人,治安处罚82人,有力地遏止了邪教活动。
(三)以健全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为重点,切实加强和推进了基层基础建设。
1、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作为两年严打整治特别是治安混乱地区整治的重要工作。一是乡镇分管政法综治的领导在乡镇班子调整中继续得到充实,政法部门下派乡镇任专职副书记、副乡镇长56人,比去年增加了一倍。二是在村改中对群防群治组织进行了调整充实,对治保调解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全市市、县区、乡镇共举办培训班177期,培训6700人。村级专职治安员做到人员不减少、职责不弱化、工作不松懈、报酬不降下。三是建立健全了县乡矛盾调处中心及村社、街道居委会调处网络,使基层综治组织作用得到了更好的发挥。各县区、乡镇全部建立了由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副主任,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县、乡矛盾调处中心,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近2000名,理顺了工作关系,建立、规范和完善了工作制度,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为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比如鲁甸县茨院乡是一个民族杂居乡镇,矛盾交织,治安复杂,通过狠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效地维护了民族团结和一方稳定,极大地促进了经济发展,走出了一条良性循环的路子。镇雄县针对改革开放中不断出现的社会矛盾和热点问题,围绕“稳、统、联、动、调”五个字开展工作,成功调处了许多疑难纠纷和多年积案,有效地维护了全县的社会稳定。9月下旬,在镇雄县和鲁甸县茨院乡召开了全市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现场会,推广了两地的经验,对全市综治基层基础建设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
2、全面推进“安全文明”创建活动,突出和加强了薄弱环节和治安重点地区的创建工作。今年又有400多个单位、1500多个自然村、138个居委会(居民院坝)基本达标;城乡新创建安全文明户95000多户。水富县通过“抓大局、抓系统、抓落实、抓规范”,做到了“小纠纷不过夜、大事情不发生”,实现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良性互动的新局面,今年被评为全国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绥江县继续完善和推进创“三户”(安全户、安全文明户、文明幸福家庭)活动,把综合治理与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走出了一条有特色的创建之路,全县矛盾纠纷由1996年的2000多件下降到500件。通过创安活动,全市有408个村、2578个单位无刑事案件,61个乡镇、621个村、910个单位刑事案件下降,73个乡镇、559个村、1377个单位治安案件下降,74个乡镇、600个村、1535个单位民间纠纷减少。
3、以开展劳释解教人员排查工作为重点,加强了对违法人员的帮教。按照省综治委的部署,市、县区成立了排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织对所有劳释解教人员进行了彻底的排查,按时按质完成排查任务。共排查出1998年以来劳释解教人员8923名(实际报到7495名,报到后外出务工1520名),已安置4683名,落实帮教6324名。劳释解教人员绝大多数有了生活出路,重新犯罪率仅为0.95%。与此同时,各县区对违法青少年也进行了重新摸排,尽可能全部纳入帮教,通过帮教,改好率超过80%。
4、切实加强了流动人口管理。市、县区进一步理顺并充实了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调整充实了办公室,强化了以公安派出所和片警为主,有关部门配合,日常管理与重点清查相结合的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了流动人口管理措施,主动与昆明等地联系,共同做好流出人员的管理。
5、大力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增强群众参与意识。重视典型引路,以大力宣传、弘扬见义勇为英雄事迹来激励广大群众,积极与犯罪分子作斗争。今年巧家县包谷脑村村民史金山等人在抓入室盗窃犯罪嫌疑人时,史金山被歹徒刺杀身亡,市委、政府和巧家县抓住这一典型,大力进行宣传表彰,并积极向上推荐,史金山被授予“全国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在英雄精神的鼓舞下,群众与违法犯罪斗争的事例不断出现,一年来,全市涌现出较突出的见义勇为群体和个人共13个,扭送犯罪嫌疑人201名,60名在逃人员被亲属动员投案自首。
6、以加强基层综治办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加强了综治日常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一是县区、乡镇大力加强综治办事机构建设,乡镇综治办与矛盾调处中心合署办公,领导加强,人员增加,工作环境和条件得到改善。各乡镇均由党政分管领导任调处中心主任和综治办主任,综治办专兼职人员近2000名。二是在人少任务重、条件差、困难多、压力大的情况下,综治办干部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超负荷工作,市、县区特别是基层综治办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有新的推进,工作效率和质量有明显提高,保证了综治日常工作的顺利运转。
(四)以推行“执法责任制”为重点,切实开展依法治理和普法工作。
一是狠抓警务公开、检务公开、审判公开及错案责任追究制等各项制度的落实,健全和完善了执法监督机制,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政法队伍素质有新的提高。二是狠抓了行政执法机关的依法行政,全市11县区、173个乡镇、近400个市、县区行政执法部门和法、检两院及内部机构推行了执法责任制。三是全面完成了“三五”普法的各项任务,顺利通过考核验收;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云南省《宪法》宣传周活动为契机,推进了“四五”普法的启动。
(五)以维护民族团结为重点,切实做好“热点”地区的稳定工作。
民族宗教问题,是我市社会稳定工作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方面给予高度重视。一是先后召开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暨民族宗教工作先进表彰会和全市统战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的任务目标,表彰了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个人以及宗教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在全市范围内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促进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宗教平稳。二是市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深入民族地区调查研究,与民族宗教人士广交朋友,联络感情,切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密切了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与党委、政府的关系。三是始终坚持把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注意力引导到发展经济上来,通过落实项目、发展生产、增加收入,逐步化解和消除了一些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四是加强了对民族宗教上层人士的培训和教育,举办培训班10期近1000人,增强了遵守政策和法律的自觉性。五是加强了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确保各种宗教活动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六)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为重点,切实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一年来,各级政法综治部门始终坚持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
为核心,紧紧围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这个主题,以人民满意为检验标准,抓班子,强核心;抓学习,强素质;抓典型,扬正气;抓查处,严纪律;抓制度,强管理;抓改革,促发展;抓监督,严防范,使全市政法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今年以来,全市经过培训的政法干警达80%以上,政法部门普遍开展了教育整顿,全部经过了履职考试,全年违法违纪干警37人,比去年69人减少了32人,下降46.3%,政法队伍中基本杜绝了影响恶劣的违法违纪案件,警风警容有了较大的转变。尤其是通过严打整治斗争的锻炼和考验,政法队伍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共有200个集体、929名个人受到了省、市、县的表彰。政法队伍赢得了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理解和支持。政法队伍建设的加强,使综治主力军的作用得以更好的发挥,有力地促进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发展。
二、今年综治工作的主要特点
总结今年的工作,主要有5个特点。
1、认识到位,领导有力。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都学习贯彻了全国、全省政法综治工作会议和社会治安工作会议精神,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保障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的大事来看待,加强了对综治稳定工作的领导。市委、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综治稳定工作。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各级政府坚持“一保吃饭、二保稳定”的原则,加大了对政法综治工作的投入,挤出300多万元严打专项经费和520多万元综治工作经费,有力地保障了各项综治工作的正常开展。
2、思路清晰,要求明确。
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全市政法综治工作会议上提出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维护稳定为重点,坚持依法治区为主线,突出服务西部大开发主题,狠抓队伍建设,促进公正执法,深入开展‘安全文明’和‘无毒社区’创建活动,巩固和发展政法、综治工作的良好局面,为我市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的思路。同时,对落实这一思路提出了“四个到位、五个决不允许”的明确要求。清晰的思路和具体严格的要求,为抓好今年的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保证作用。
3、重点突出,措施扎实。
今年的政法综治工作,始终突出了六大重点:一是突出打击重点,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二是突出对重点地方的整治,做到了治重点带全面。三是突出了工作责任的落实,严格了检查考核,严格了责任追究。四是突出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减少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确保了社会稳定。五是突出了队伍建设,落实“八抓”措施,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六是突出基层基础建设,强化了基层治安防范。
4、深入基层,狠抓落实。
市委杨书记、晏市长等领导到县区检查工作时,多次深入到政法部门,对政法综治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也深入重点县区、乡镇和政法部门进行调研、检查、指导和督促,现场办公,解决问题;特别是发生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交通安全事故和重大纠纷、群体性事件时,市委、政府分管领导总是及时赶到现场,指挥处置。各级政法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也按分工联系和挂钩责任,深入联系县区指导督促。各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以及领导组成员也加强了对乡镇、村的检查指导。目前,全市上下已经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分管领导全力以赴,一级带一级,真抓实干的工作格局。
5、落实责任,齐抓共管。
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综治成员单位,认真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职能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全面发挥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作用,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听取综治工作汇报,对综治工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支持。政法部门综治主力军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和体现。组织、纪检、人事加强了对综治责任制落实的监督。统战、民族宗教部门深入乡村、联系农户,联络感情,潜移默化,把思想教育工作具体化,有效化解了不少矛盾纠纷和热点问题。民政部门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抢险救灾和社会救济工作,安排群众生活、安定民心,促进了稳定。教育部门协同有关单位开展了学校综治安全大检查和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进一步落实了安全管理。经贸委加强了企业的综治工作,及时调解各种矛盾,确保了企业的稳定。司法、宣传部门加大了法制宣传和综治宣传力度,组织了丰富多彩、生动有效的宣传活动。妇联、团委和综治办、禁毒办一起开展了“不让黄毒进我家活动”,举办了预防少年违法犯罪挂图展览和禁毒展览。宣传部、综治办、直属工委、司法局还联合组织了综治知识竞赛,使综治工作进一步深入人心。军分区、武警支队在积极参与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继续发挥了特殊重要的作用。其他综治成员单位和有关单位也各尽其责,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全市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局面得到了巩固和发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明年工作思路
尽管我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全市呈现出社会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但是,社会稳定和治安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影响稳定的因素还很多,工作上也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是有的部门“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制落实还不够,齐抓共管不够有力。二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利益结构的调整,一些社会矛盾呈现出尖锐化、复杂化、交织化趋势,增加了维护稳定工作的难度。三是治安形势仍然严峻。刑事发案居高不下,对犯罪的打击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个别地方对爆炸物品的管理还有薄弱环节。四是送劳难问题十分突出,市、县区看守所看管、供养压力大。五是政法综治工作经费不足,硬件建设滞后,政法部门警力紧张,对工作形成了制约。
最近,市综治委、稳定领导组召开了全体成员会议,通报了2001年全市综治工作情况,认真分析了当前形势,进一步学习了中央[2001]14号文件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对2002年全市综治工作作了初步研究。2002年,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省第七次党代会议精神,坚持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主题,继续完善和落实综合治理、矛盾排查调处、禁毒“三大责任制”,切实抓好七个方面的工作:
1、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观念,切实担负起确保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
始终把维护稳定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以高度的责任心,从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来认识和处理各类问题。特别是进一步强化民族团结和宗教管理工作,认真解决好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促进重点地区的团结稳定和经济社会事业的进步与发展。全力确保昭通在新的发展时期有一个长期稳定的良好社会环境。
2、继续推进严打整治斗争,保证如期实现两年目标。
进一步强化以“打黑除恶”为龙头,以“破案件、追逃犯、打团伙、治重点”为主的严打整治斗争,强化打击现行犯罪,努力侦破重大积案,提高破案率,始终保持对各类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增强打击效果。强化重点整治,特别对整治效果差、出现反复的重点地区,要进行认真清理排队,完善整治方案,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取得实效,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率。同时,加强对社会面的控制特别是城镇、郊区和重点路段的巡逻防范,针对区域性的突出犯罪和多发性犯罪活动,及时组织专项打击,加强群防工作,增强群众安全感。
3、继续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及时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提高调处率和调处的实际效果,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排查调处责任。对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坚持做到不激化、不失控,及时妥善处理好,不造成严重后果。
4、大力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建设。
按照省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综治工作的意见》和《关
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社区综治工作的十条措施》,进一步加强街道、乡镇综治、政法组织建设和基层群防群治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安全文明”创建活动,创新创建形式,丰富创建内容,提高创建质量;继续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违法人员的帮教,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使综治各项措施在基层得以更好的落实。
5、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继续营造齐抓共管格局。
牢牢抓住责任制这个龙头,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这个核心,把握“齐抓共管”这个关键,按“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把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与加强协作、互联互动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强大合力,不断开创综治工作新局面,推进综治工作上新台阶,上新水平。
6、加强依法治理,强化法制教育,提高普法实效。
继续实施依法治市战略,把“四五”普法与公民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综合治理与精神文明建设紧密地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公民法治意识和道德水平。使依法治国、以德治国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成为公民的自觉行动。加大以查缉毒品为重点的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斗争,深入开展查处打击力度和加强管理防范双管齐下,净化社会风气。
7、以公正执法为中心,以作风建设为重点,继续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整顿力度,全面提高干警综合素质和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和政法工作改革步伐,以适应入世后的形势发展的要求,为经济建设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