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文德华
(2001年8月24日)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同志们:
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昭通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各项议程已经完成。借这个机会,我讲五点意见:
一、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的干部对全市当前经济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有清醒的认识
上半年全市在撤地建市的特殊情况下,经济运行总体正常,确实不容易。但是,要完成全年7%的经济增长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1亿元、上划中央两税任务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50元以上等主要经济指标,难度也是很大的。当前要集中研究解决五个问题:一是帮助和支持昭烟走出困境;二是缓解财政收支十分尖锐的矛盾;三是扭转第二产业负增长过大的问题;四是改变投资体制改革严重滞后的问题;五是农民增收缓慢问题。
要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一是必须以我们正在做的事为中心,认真学习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对年初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指标再作科学的分析,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努力实现既定目标;二要转变职能,尽快从过去行署职能转到政府职能上来,实现地改市后领导方式和经济管理方式的转变;三要坚持创新,要在观念、机制、制度、政策创新方面有新的重大的突破;四要在改进作风方面有新的措施,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增强驾驭市场经济、按科学规律办事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五要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把听取意见、接受监督、认真整改提高到走群众路线、坚持群众观点、依靠群众办大事的高度来认识。通过艰苦的努力,实现新班子、新观念、新思路、新的精神状态、新的工作作风和新的工作成效的承诺,使人民代表满意,全市人民满意。
二、以学习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为动力,积极开展人大工作
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在深刻总结党的八十年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深刻地论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丰富内涵、内在联系,进一步强调了正确理解和全面贯彻“三个代表”要求,以改革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这是我们党面向新世纪创造性的马克思主义纲领性文献。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集中论述了进入二十一世纪中国共产党保持先进性的根本要求,从根本上回答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问题,从而明确了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总方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针对新世纪我们党面临的新考验,把推进党的建设同继续开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的历史要求紧密结合起来,为我们伟大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根本保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强领导核心的基本要求贯穿于执政党建设的全部理论和实践中,明确提出了党在新世纪加强自身建设的一系列重大的新要求。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是在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过程中,进一步解放思想,澄清模糊认识的重要思想理论武器。
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各级人大机关一定要集中一段时间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讲话。我们要充分认识到: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讲话精神,对于我们运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统一思想,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把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实现党在现阶段的基本纲领和历史任务而奋斗,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要继续把学习贯彻讲话精神作为当前以至今后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要通过中心组学习、举办专题讲座、组织理论研讨等多种形式,使学习生动有效地开展起来。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身体力行,带头学习。要把学习与个人的思想实际、我市改革发展的实际和我们面临的重大问题联系起来,特别是要与解决人大工作和民主法制建设中的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对照讲话精神深入研究:在新世纪如何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如何更好地将党的领导、人民民主、依法治国统一起来,在人大工作中切实保证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如何加强人大机关党的建设和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如何把“三个代表”贯彻到人大工作中,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等重大问题。通过学习,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增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人大工作和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推向前进。
三、全面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努力把“三个代表”贯彻到人大工作中
江总书记特别强调,全党同志一定要坚持把全面落实“三个代表”的要求,统一于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统一于党领导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创建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与发展,在本质上适应了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要求,是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集中体现。因此,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完全一致的,与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职权是相统一的,这也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根本宗旨和内在要求。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组织形式和代表人民行使地方国家权力的机关,贯彻“三个代表”的要求,就是要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保障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保护和弘扬先进文化,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体现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通过行使好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及时把中央、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和主张通过法律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并引导全市各族人民共同遵守执行,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市委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通过真正代表全市各族人民的意愿,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真正得以体现。
当前,我们正处在一个非常重要的历史时期,面对西部大开发、新世纪扶贫开发、撤地设市三大机遇,我们要按照市委确定的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以加倍的努力和更高的标准,去做好每一项工作,充分发挥市人大常委会的职能作用。目前工作最主要的任务就是刻苦学习,学习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知识,学习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法律、财政、民族宗教、侨务、环保等知识,掌握人大工作的基本程序和要求,不断改进和完善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准确地把握监督尺度,增强监督实效,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解决好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今年特别要解决好“两烟”生产、销售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市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和第二产业增幅下滑的问题,以及投融资体制改革严重滞后、农民增收难的问题。要促进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进一步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充分发挥人民代表的作用,在市委的领导下,用深入贯彻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实际行动,把人大工作不断推上新的台阶,促进我市各项事业在“十五”期间的新发展。
四、贯彻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人大机关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人大干部队伍是以共产党员为主体的队伍,人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所肩负着的历史使命,以及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希望,决定了我们必须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把人大机关党建工作作为一项紧迫而又重大的政治任务,长期抓下去,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切实发挥党组织的创新、凝聚和战斗堡垒作用,为完成人大的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当前,党建工作最重要的就是通过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江泽民同志“七一”讲话,对党的建设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有清醒的认识,增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人大机关在党建工作中要把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进一步抓好。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严肃纪律,从严治党,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切实发挥机关党组织“教育、管理、协助、监督”等职能作用。
人大机关的每一位党员,必须身体力行“三个代表”,始终把学习当作共产党员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坚定共产党人的信念,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勤政廉政,要在人大工作中努力创造一流业绩,以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完成党交给的工作任务,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这样,我们才能无愧于党和人民,无愧于自己的使命和伟大的时代。
今年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走出机关,深入基层,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和人大工作的主要任务,走村入户、进厂入户,明查暗访,查民情,解民意,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并形成详实的调查报告,为人大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提供科学依据。另外,要逐步改善办公条件,制定完善规章制度,实行严格的考勤考核,加强内部管理,使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风气在人大机关真正形成,树立人大机关的良好形象。
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人员必须忠实履行职责,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
昭通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昭通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昭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法、检“两长”。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任命了一批市政府组成部门和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为促进这些同志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勤政廉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以下要求:
第一、被选举任命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把维护和实现好全市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把人民拥护、赞成、满意作为工作的标准,要继续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立足昭通市情,开拓创新,创造性地工作。
第二、被选举任命人员,必须坚决贯彻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决定,必须忠于宪法和法律,严格依法办事。
第三、被选举任命人员,必须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如实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其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勤政廉政等方面的情况,按履职保证书履行好职责,凡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员,每年年底都要向市人大常委会写出述职报告。
第四、被选举任命人员所在部门制定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贯彻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必须按规定的时限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第五、被选举任命人员在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中,应当如实汇报情况,认真听取意见,积极进行整改,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结果。
第六、市人大常委会在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对反映被选举任命人员的问题,可以责成或建议有关机关及时查清事实,作出处理;对举报的重大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可以直接调查,或者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必要时,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或者副主任、秘书长直接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
第七、市人大常委会对被选举任命人员的监督,可以根据其履职情况和个人表现,采取作出表彰决定或依法授予荣誉称号,或依法撤销职务,或督促有关机关依法作出处理等相应措施。
第八、对被选举任命人员依法履职遭受诬告陷害的,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对诬告陷害者,由有关机关依法予以查处。
同志们:昭通市人大常委会刚刚设立,我们对搞好人大工作还没有实践经验,需要学习和探索的东西还很多。我相信,在中共昭通市委的领导、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全市各族人民群众的监督下,全市各级人大机关的广大党员干部通过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江泽民同志“七一”讲话精神,一定会更加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奋发进取,为推进依法治市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全面实现我市“十五”奋斗目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