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2月1日在昭通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昭通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马 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04年4月23日,在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上,我代表昭通市国土资源局作了《关于2004年非煤矿山整治工作承诺的报告》。为使工作承诺落到实处,推动全市国土资源管理事业的发展。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所承诺的工作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取得市委、市政府的支持,通过我们的积极工作,圆满完成了对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承诺,现将完成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承诺“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非煤矿山矿业秩序的专项整治工作”
我市的非煤矿山矿业秩序,通过近年来的治理整顿有所好转,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针对存在问题,我们按照市政府关于《昭通市进一步开展整治矿业秩序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了一次专项治理整顿工作。集中清理了铁路沿线、公路沿线、重要集镇的砂石、粘土矿山,对重点、热点矿区,如:彝良县猫猫山、红尖山、龙街,鲁甸县乐红,昭阳区放马坝,巧家县小河等矿区进行重点专项治理整顿。截止目前,我市共清理取缔各类非法矿山3000多个。经过整顿,多数矿山已经理顺了矿权关系,矿业秩序有了明显好转。
二、承诺“完成市级矿产资源规划和铅锌资源开发规划”
市级矿产资源规划和铅锌资源开发规划是我们承诺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我们加强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科学开采和综合利用的一项重要措施。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在详细研究矿产资源与开发利用现状的基础上,划定矿产资源勘查、限制、禁止的区域和矿种,制定矿产勘查、开采的保护措施,重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矿山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恢复治理,为保证我市矿产资源合理开发与利用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规划编制工作,任务重,工作量大,技术要求高,仅靠我们的力量是无法完成的。为此,我局多次到昆明等地,和有资质的单位多次协商,最终委托省地质调查院为我市编制《昭通市矿产资源规划》和《昭通市铅锌矿开发利用方案》(即铅锌专题规划)。规划按照“有序有偿、供需平衡、结构优化、集约高效”的要求和“统筹规划、依法保护、科学开发、合理利用”的原则进行编制,经过我局和委托单位多方努力,历时近一年,现在两个规划已经省国土资源厅初步审查通过,待修改完善后即可组织实施。编制完成的两个规划,将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管理的纲领性文件,也是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的依据,将极大地规范我市矿业权的设置,使我市矿产资源管理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三、承诺“对具备条件的非煤矿山,采矿权设置一律推行‘招拍挂’制度,做到采矿权设置的有偿使用和合理利用”
积极推进采矿权、探矿权招拍挂出让工作,是利用市场配置资源,从源头上理顺矿业权管理关系,合理、有效利用资源的根本途径,也是从源头上积极预防职务犯罪的治本之策。在推行矿业权招拍挂出让工作中,我们主要针对市县区办证权限范围内的砂石料采矿许可证的设置上进行。要求各县区2003年8月31日以后设置的砂石料采矿权,必须实行招拍挂,有条件的区块要推行探矿权的招拍挂,坚决杜绝无偿取得砂石料等采矿权。招拍挂出让试点工作先从水富、永善、镇雄等县区开展,逐步在全市推开。如永善县国土资源局今年会同交通、林业、水保、安监、环保等部门对溪洛渡镇、佛滩乡境内的砂石料采矿点进行了实地踏勘,结合交通、地理环境状况,依法取缔无证非法开采点,确定对11个依法取缔无证开采的砂石料采矿权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总成交额为321万元,超出拍卖底价110万元。最高成交价100.2万元,最低价5万元;镇雄县在整治矿业权秩序工作中,以规范矿业秩序为目标,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矿业权为重点,选择了全县政治文化中心的乌峰镇作为首批迈入招拍挂出让路子的突破口。通过3个多月的强力整治,取缔了所有非法开采的石灰岩采矿点80余个,理顺矿业市场秩序,合理布局设置了三个点进行拍卖。9月4日,镇雄县国土资源局委托云南省嘉富尔拍卖有限公司公开拍卖了乌峰镇境内的三个砂石料采矿权,共获拍卖价款124万元。2004年全市全年共设置78个砂石料采矿权,全部实行招拍挂出让,收取采矿权价款567.17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虽然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决不自满松懈,在今后的工作中仍要加大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管理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市场秩序工作,强化矿业权市场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监督管理。严格实施矿产资源规划,优化整合矿业权,全面推行砂石料采矿权招拍挂出让的同时,积极创造条件推行探矿权招拍挂出让工作,促进我市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平的不断提高。使我市丰富的矿产资源成为我市的支柱产业,为昭通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