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是深入学习贯彻省委〔2003〕8号文件和市委〔2003〕26号文件精神,市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市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和人大常委会2004年工作要点,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办事程序,认真履行选联工委的职责,求真务实,努力工作,开拓创新,积极为代表服务,代表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充分调动了代表作用的发挥,促进和推动“一府两院”的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和履职能力
选联工委工作法律性、政治性强,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其担负的工作将越来越繁重,没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是难以适应工作需要的。所以,我们在繁重的工作中挤时间、花精力加强了对宪法、法律法规、政治理论和人大工作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业务知识以及相关知识的学习,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实践,积极提高,拓宽视野,开阔思路,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创新,勤于奉献,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二、切实做好代表建议办理的转办、督办工作,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今年在总结近年来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制定了《加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工作的办法》,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督办工作。
(一)在市人大常委会文主任的指导下,创新代表建议办理方式,把代表建议办理与部门工作承诺公示有机结合,不断推进政府部门工作承诺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在总结近年代表建议办理和政府部门工作承诺公示工作的基础上,把办理代表建议与部门工作承诺结合起来,选择党委、政府工作的重点,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具有可操作性,影响面大,针对性强,办理有一定难度,但通过艰苦努力,扎实工作又能办到的代表的建议5件作为政府部门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工作承诺,使政府更务实地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代表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促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多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年底承诺部门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工作承诺完成情况的报告,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向常委会报告对口联系部门工作承诺完成情况的审查报告。根据部门工作承诺完成情况和对口委员会审查结果的报告,对承诺部门的工作承诺完成情况,进行审议,提出建议,然后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标准进行测评。
(二)完善办理程序,明确办理要求,加大督办力度,提高办理质量。
在代表建议交办、督办工作中,我们注重抓好“四个环节”,立足“三个到位”,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抓好“四个环节”。一是建立代表议案、建议登记制度,严格代表议案、建议交办手续,做到件件有落实;二是承办单位深入调查研究,坚持先面商后答复;三是实行严格的办理责任制,并落实在行动上;四是严格办理时限,提高办理质量和代表满意率。
立足“三个到位”。一是做到及时交办代表建议,使每件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到位。对人代会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大会刚结束,市人大常委会就组织专门工作班子,由分管代表工作的副主任牵头,对代表建议进行分类梳理,制作交办文件和表册,及时召开建议交办工作专题会议进行交办。在交办会上对上年度办理代表建议工作进行总结,肯定办理中的成绩,推广经验,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当年度办理代表建议的要求,并让承办单位在会上作表态发言。为切实落实好代表建议的承办单位,要求凡属政府直接办理的,不允许转给职能部门;该由政府职能部门办理的,不允许转给下属单位办理;涉及多部门协调办理的,应明确牵头承办单位,并由政府派专人负责协调,防止相互推诿,久拖不决。对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每接到一件就及时提出交办意见进行交办;二是建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责任制,做到责任落实到位。实行“一府两院”向人大常委会负责,政府部门向政府负责,承办单位一把手对办理代表建议工作负总责,落实1名领导具体分管,配备相对固定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办理的层层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单位、到人员。坚持先面商后答复、再征求代表意见和续复的工作方法。各承办单位采取召开代表座谈会或走访代表或电话、信函与代表联系等形式了解代表对办理建议的要求,通报办理建议的相关情况,努力提高代表建议办理的满意率;三是督促检查到位,不断提高办理代表建议的实效。市人大常委会在落实承办单位后,把工作重点放在跟踪督办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室把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作为监督内容,列入工作计划,实行口头督办和书面督办相结合,常规督办与重点督办相结合,分期督办与集中督办相结合,对口委室督办与领导督办相结合,对于重点承办单位和重点建议,常委会领导亲自过问,抓督办。年末,承办单位先进行自查,向常委会书面报告自查情况,然后常委会组织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检查,对办理代表建议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对差的单位指出存在问题给予批评,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截止8月6日,市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代表提出建议69件已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办理完备,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38件,也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进行办理,办理质量不断提高。
今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向所提建议的代表进行了问卷调查,对“一府两院”或有关组织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的情况征求了代表意见。11月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部门工作承诺事项落实情况和办理代表建议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重视代表视察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今年代表视察着重从三个方面做好工作。
积极鼓励和支持人大代表持证视察。为鼓励和支持人大代表持证视察,制定了《人大代表持证视察的试行办法》,选举联络工委还为代表制作了代表视察证,对代表持证视察工作进行了安排,下发了《关于开展人大代表持证视察的通知》,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带头开展持证视察活动,每年至少要开展1次持证视察,市人大代表每年一般也应开展1次持证视察。我们在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代表持证视察的形式和方法。大力推广代表持证视察的经验,宣传报道代表持证视察的好典型,创造鼓励、支持人大代表持证视察的氛围。通过宣传解决了两个方面的认识问题。一是解决代表持证视察的认识问题,使人大代表认识到:人大代表持证视察是《代表法》赋予代表的职权,是代表在闭会期间发挥作用、执行职务的有效形式,既受到法律的保护,又不负人民重托行使好人大代表的职责。从而,消除各种顾虑和畏难情绪,调动代表持证视察的积极性;二是解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重视和支持人大代表持证视察的认识问题,使其认识到:人大代表持证视察是人大代表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重视和支持人大代表持证视察就是接受人大代表监督,从而,增强了接受人大代表持证视察的自觉性,积极如实地向代表汇报视察的有关内容,认真办理代表持证视察时提出的建议。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文德华持证视察永善县伍寨乡、码口乡、黄坪乡、黄华镇农作物生长情况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在持证视察期间,文主任一行走村串户,进田间上地头,深入贫困农户家中问寒问暖;访种植、养殖和农产品营销大户,询问生产经营情况、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情况,鼓励他们做农村致富带头人。持证视察时文主任对永善的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永善干部精神状态很好,作风实在,工作成效明显,群众比较满意。同时,文主任也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今年8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罗惠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清福、陈麟等持证视察了昭通市文物管理情况。为了充分利用现有的历史文物、民族文化和革命文物藏品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建设具有较强生命力和传承性的文化设施,发挥文化集散、辐射功能,提出了尽快实施修建昭通市博物馆的建议。
四、认真组织好人代会召开前的代表视察工作,为大会期间代表更好地行使职责打好基础
人代会前的代表视察,是代表知情知政,掌握第一手材料,为出席代表大会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依法行使代表职权作准备的过程,也是酝酿、准备、起草,提出议案或建议的过程。为组织好人代会前的代表视察工作,在11月13日至19日组织了由我市选举产生的省十届人大代表集中视察,参加视察的省人大代表有26人。视察主要围绕人口与计划生育情况、医疗卫生工作情况、人代会前代表议案准备情况和鱼洞水库水资源保护情况等四个方面进行视察,重点视察了巧家、永善、威信三县和鱼洞水库水资源保护区的乡镇、村和农户。省人大代表视察时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并委托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在2005年1月底前组织本县区选举产生的市一届人大代表进行视察,并向市人大常委会写出了综合调研报告。
五、认真做好市一届人大五次会议选联工委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为确保市一届人大五次会议顺利召开,选联工委草拟了会议所需的相关材料、表册。大会期间,认真履行大会组织组的各项工作职责。开展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民政局局长张华贵的述职评议前调研工作。在了解实情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向市人大常委会写出了调研报告。
六、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努力提高代表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
为鼓励代表在闭会期间持证视察和积极提出建议、批评、意见,发挥好代表作用。选联工委代常委会拟出开展代表持证视察和鼓励代表在闭会期间积极提出建议、批评、意见的通知及统一印制了市人大代表持证视察证、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意见专用纸、专用信封以及代表履职记事簿发送到每位代表。这些工作的开展,使代表工作更加规范化,充分地调动了代表作用的发挥,促进和推动“一府两院”的工作。
七、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做好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的相关工作
为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好人事任免职权,选联工委做到会前加强与提请人事任免机关的联系,按照相关的法律和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决定》的规定,对提请任命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材料的准备工作。
八、做好贯彻落实市委〔2003〕13号、26号文件的督促检查工作,进一步推动代表工作的开展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市委〔2003〕13号、26号文件精神,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选联工委与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一道草拟了督察通知、抽查方案和做好督察的各项服务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的带领下,市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选联工委抽人组成检查组深入到鲁甸、巧家、盐津、水富、绥江5个县对贯彻落实市委〔2003〕13号、26号文件情况进行了抽查,之后,选联工委向市人大常委会二十一次会议报告了人大代表工作情况,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好市委〔2003〕13号、26号文件起到了推动作用。
九、尽职尽责为代表履职做好服务工作
我们在为代表履行职务搞好服务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为每位市人大代表订阅《云南人大》杂志。二是加强对代表活动经费落实的联系和督促检查。三是为省人大举办的第三期人大代表、人大干部培训班做好联络服务工作。
十、认真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选联工委及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一是为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召开的全省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做好交流材料和参会人员的联络服务工作,会议结束后拟出了传达贯彻会议精神的汇报材料。二是报送、汇总了省、市人大代表职务分类统计报表;省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职务、工作情况变更统计表;省、市、县人大代表人数、性别统计表;县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乡人大主席团人员情况统计表等工作的收集、汇总。三是选联工委还和其它委室一道开展对《网吧管理条例》的执法检查工作。
十一、做好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村级换届选举以来,选联工委参与民政部门开展了对全市村级换届选举的培训和指导工作,及时解答了各县(区)在村级换届选举中出现的问题,并深入到我市的4个县、5个乡、3个村监督、检查、指导村民委员会搞好换届选举工作。
一年来,我们深刻感受到创新是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的不崛动力;完善办理要求,提高办理质量,抓好“四个环节”,立足“三个到位”是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有效手段;常委会领导重视,积极探索,加大宣传、培训、推广力度,是搞好持证视察工作的前提和保证;规范代表持证视察工作,为人大代表持证视察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和保障是持证视察工作取得进展的基本条件;人大代表视察,做到有计划、有重点、主题突出、目的明确、形式多样、讲求实效是搞好代表视察的基础;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带头开展持证视察,为人大代表作出表率。是推动代表持证视察的关键所在。
总之,2004年来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在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履职,团结协作,工作有创新、有进步,较好地发挥了工作部门的职能作用,但由于选联工委人少,工作量大,所以存在着:一是对代表工作研究不深,开拓创新不够;二是深入基层开展调查不多。今后我们将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务实工作,与时俱进,努力进取,开拓创新,紧紧围绕常委会的工作要点开展工作,使选举联络工作再上新台阶。
2005年工作计划
结合工作实际,下步工作重点初拟如下:
一、积极做好代表持证视察的宣传和服务工作,推动代表持证视察的深入开展。
二、做好省、市人大代表集中视察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三、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的交办和督办工作。
四、做好市人大换届选举的相关工作。认真总结好市一届人大选举联络工委五年来的工作总结。
五、努力完成好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委安排的工作任务。
六、继续与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和县(区)人大选联工委加强联络,进一步加强与对口联系部门的工作联系。
七、切实做好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相关工作,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的联系。
八、继续做好省委〔2003〕8号、市委26号文件的宣传工作和情况收集工作。
九、认真搞好代表选举联络工作的调研和对县、乡人大选举联络的联系和指导。
十、抓好自身建设,搞好制度建设。继续加强学习,适应新形势下代表工作的新要求,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和履职能力。
总之,2005年我们将加强学习,积极探索,围绕中心,把握大局,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为代表搞好服务,认真履职,恪尽职守,努力做好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