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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2004年工作总结及2005年工作计划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0.08 阅读:350

2004年工作总结

2004年,法工委在常委会的领导下,与各委室紧密配合,按照常委会的工作要点和安排,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积极开展工作,较好地履行了法工委的各项工作职责,完成了常委会及主任会议、上级人大交办的工作任务。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法工委2名人员除积极参加常委会机关组织的各种学习外,自觉按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支部安排的学习内容,并结合法工委的工作职责,认真进行自学。在自学中,我们重点学习了党在新时期的各项方针、政策,特别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宪法、法律和有关法规,还认真学习了新颁布的《行政许可法》,学习和掌握人大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参加了到外地的考察学习活动。通过学习,思想作风建设有了新加强,工作水平有了新提高,工作方式有了新转变,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

二、积极参加昭通市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做好会议的服务工作。法工委一名同志作为市一届人大代表,积极参加了昭通市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在会议中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切实发挥参政议政作用。同时代大会草拟了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法工委的另外一名同志参加了大会秘书组的服务工作,积极地完成了秘书组安排的具体工作任务。

三、完成了法工委对口联系部门被任命人员2003年年终向常委会书面述职报告的审查工作。法工委根据常委会的决定,在积极加强和5个对口联系部门工作联系的同时,还加强了对这些部门9名被任命人员的联系,指导并督促其认真撰写书面述职报告。法工委收到9名被任命人员的述职报告后,法工委结合平时调查掌握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向主任会议报告后提出了被任命人员书面述职报告的审查意见反馈到述职人员。

四、做好对拟任命人员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对常委会拟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是常委会长期坚持的一项制度。法工委具体负责试卷制作、监考和阅卷等工作。今年以来共有三批国家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8名被任命人员参加了任前考试,通过考试,进一步增强了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人大意识。

五、参加代表持证视察,积极为视察工作服务。10月27日至28日,法工委主任作为市人大代表和常委会主任文德华、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李平以代表持证视察的形式对昭阳区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在深入了解情况、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向昭阳区政府提出了十三条建议,法工委积极为此次视察服务,代视察组草拟出代表建议书,由选联工委转有关部门办理。

六、扎实做好对司法局局长履职情况的调研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市司法局局长王永槐的述职报告,并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评议。为了使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能够全面、客观地了解王永槐同志的履职情况。法工委组织了全体委员于11月19日至26日深入到司法局机关及司法局的基层单位进行了认真、扎实的调研,由于准备充分,各位委员认真负责,调研工作达到了预期目的,于12月10日向常委会提交了调研报告,保证了常委会对市司法局局长评议工作的顺利进行。常委会会议评议结束后,我委代常委会起草了对王永槐局长的评议意见。

七、积极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和调研活动。今年以来,根据常委会的安排,法工委配合有关委室参加了国企改革情况的调研,重点工程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的调研活动,省人大农业委、内司委对昭通农村土地承包条例执行情况的调研和渔洞水库立法调研工作。参加了国务院关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执法检查、《土地管理法》执法情况的检查、《统计法》执法检查和2004年环保世纪行等活动,促进了宪法和法律在本市的遵守和执行。

八、充分发挥法制工作委员会的集体作用。今年,常委会为法工委任命了3名兼职委员后,5月27日,法工委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会议通过认真学习,进一步明确了委员会的职责、任务和工作方法。在会议上通报了法工委2004年的主要工作,对一民事案件进行了研究和讨论后转昭阳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理。 11月19日,法工委第二次会议,对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与各县(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联系办法进行了讨论修改。学习了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县(市、区)”活动的意见》,通报了近期工作;就对市司法局局长王永槐履职情况的调研方案进行了研究。

九、积极参加主任接待日活动。今年以来,法工委参加了两次主任接待日活动,并就徐昆香、陈志芬和张业群申诉案件,与信访科的同志一道,到昭阳区公安分局、西城派出所、土城乡派出所和案件发生地进行调研。掌握了案情后,支持有关机关对徐昆香、陈志芬上访案件的处理,并做好劝其息诉工作;张业群申诉案件已转昭阳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理;余光松死亡一案的申诉,经法工委督促,市人民检察院已办理并进行了回复。

十、参加省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根据省人大内司委的通知和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的批示,7月13日至15日参加了省人大内司委举办的省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牛绍尧、江巴吉才的讲话和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梁渝南的发言,进一步明确了内务司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工作方法。部分州、市县进行了交流发言,介绍了做好法工委工作的具体做法和经验。我市巧家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宋云发在会议上作了交流发言。通过这次会议,提高了认识,明确了做好法工委工作的要求。

十一、开好全市法制、信访工作座谈会。8月17日至18日,全市人大法制、信访工作座谈会在永善县召开。这次会议贯彻了省人大内司委座谈会议精神,总结、交流了近年来我市人大司法监督工作开展的情况和经验,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文主任作了重要讲话,法工委作了专题发言,有关县区作了交流发言。本次会议促进了全市人大法制工作的开展。法工委积极做好会议的筹备和后勤服务工作。

十二、其他工作。法工委根据常委会工作要点认真履职,积极完成常委会及主任会议交办的各项任务同时,还做了其他工作:一是在10月份陪同省人大内司委到盐津、水富等县,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云南省《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调研;二是参加第61次主任会议听取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的实施方案》汇报,在会议上作了发言;三是参与市委政法委召开的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会议,并作了发言;四是积极参加纪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成立50周年活动的有关工作;五是抽人参加由市委组织的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00周年歌咏活动;六是参加了常委会组织的对有关单位向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承诺完成情况的检查等。

2005年本委工作计划

一、认真学习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学习法律法规和人大工作业务知识,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全面履行好本委的工作职责。

二、进一步规范本委内部的工作,贯彻执行好本委与各县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工作联系制度,切实掌握好各县(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工作情况,并加强指导。

三、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权的犯罪的情况报告;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对市公、检、法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的超期羁押,超时限办案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四、完成省人大对口委员会交办的工作,配合其他委室完成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工作。切实搞好司法案件的个案监督工作。

五、建议将县(区)人大常委会分管法工委的副主任、法工委主任组织到外地学习考察。

六、建议召开一次全市人大法制工作座谈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