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2月5日在昭通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廖清福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委托,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对市民政局2003年向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承诺完成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市民政局 2003 年向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承诺完成情况
2003年4月28日市民政局在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就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四项民政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承诺,并在《昭通日报》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市民政局全体干部职工,通过一年的艰苦努力,完成和超额完成了年初承诺的各项工作。
(一)承诺“切实做好农村救灾救济工作,积极争取、筹措和安排下拨不低于 2000 万元救灾救济资金和价值不低于 300 万元的救灾救济物资,努力解决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去年,全市自然灾害极为频繁,先后遭到了低温冷冻、持续干旱、暴风雨、冰雹、滑坡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的袭击,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困难。民政部门把救灾救济工作作为民政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灾区、深入贫困山区、深入群众,及时调查核实灾情和荒情,积极向上级汇报和争取关心支持,全年积极争取到中央和省救灾救济资金 6036 万元,市级救灾救济资金 440 万元,争取到救灾帐篷、棉被、军大衣、大米、面粉面条和衣物等各种物资折款达 3700 万元,坚持把有限的救灾救济款物用在特别困难群众身上,妥善解决了农村 68 万多重灾户、五保户和特困户的基本生活问题,有效地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和灾区人心安定。
(二)承诺“切实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积极争取、筹措和安排下拨不低于 3000 万元的低保资金,坚持把 6 万余名城市特困居民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努力实现应保尽保的目标”。
民政部门坚持把低保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全市低保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步和发展,保障人数达到 67896 人,比上年的60827人增长11.62%,低保资金5306万元,比上年增长61.56%,全市都已设立了低保工作机构,确定了人员编制,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实行了微机管理,做到资金按季度下拨,按月足额发放。
(三)承诺“积极争取、筹措和安排下拨不低于 30 万元的农村低保资金,拟在昭阳、鲁甸、彝良三县(区)选择三个乡开展农村低保试点工作,努力探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办法和措施”。
去年,国家民政部已将“农村低保”改为“农村特困对象基本生活救助”。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特困对象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市民政局组织开展了三次对农村特困对象的调查,基本摸清了底数,建立了档案,纳入了微机管理。在对全市农村特困对象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为切实搞好试点工作,市民政局又重点对昭阳区的大山包、鲁甸县的茨院、新街和彝良县的海子等四个乡开展了专题调研,制定了开展农村特困对象基本生活救助试点方案,争取下拨了 40 万元资金,开展四个乡的试点工作,积极探索了农村特困对象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的措施、办法,为今后开展此项工作积累了经验。
(四)承诺“切实做好城市社区建设示范工作,在每个县(区)确定一个社区居委会作为社区建设的示范单位,通过示范活动和典型引路,努力推进我市社区建设的全面进步”。
为切实开展社区建设示范活动,市民政局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在每个县(区)确定一个社区居委会作为社区建设的示范单位,指导和督促开展“七个一”社区(即:一个办公室、一支工作队伍、一个警务室、一个文化娱乐室、一个卫生和计生服务所室、一个便民服务中心、一块群众性活动场所)示范创建活动。并积极争取实施了 13 个城市社区“星光计划”建设项目,共投入资金 312 万元,积极组织和指导开展社区服务工作。
二、对市民政局工作承诺完成情况审查结果的意见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要求,选联工委对市民政局的工作承诺自始至终进行了跟踪督促和检查,认真审查了市民政局工作承诺完成情况的报告。选联工委认为:市民政局在实施工作承诺中,领导重视,全局干部职工工作积极,局长负总责,副局长具体抓,具体工作落实到人,既责任明确,又分工合作,作风深入,工作扎实,体现了“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愁”的民政工作主旨,保持了“艰苦奋斗,埋头苦干,任劳任怨,无私奉献”的精神,较好地完成和超额完成了向市人大常委会承诺的各项工作。建议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市民政局关于 2003 年向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承诺完成情况的报告。
三、对市民政局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在新的一年里,市民政局要进一步总结完成四项工作承诺任务的经验,继续保持和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政工作做得更好,发挥好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愁。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七届五次全会及市委即将召开的一届七次全会精神,自觉遵守和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以加快发展为主题,围绕“云南北大门建设”发展战略的实施,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努力为我市的经济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积极作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