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28日在昭通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寿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委托,向本次会议作关于对昭通市 200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
市人大财经委员会于2003年10月16日,会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市发计委、市审计局、市统计局的负责同志,听取并讨论了市财政局《关于昭通市200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10月24日召开财经委员会会议对预算调整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市人民政府提出,年初市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年度财政预算,从目前执行情况看,一般预算收支运行基本正常,通过预测分析能够实现批准的预算收支目标。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由于受“非典”的影响和一些特殊工作的需要新增一些支出项目,对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进行局部调整。支出调增6项,调增支出271万元,调整增加支出的资金来源是省财政补助增加的市级财力。调整后的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为37192万元。
财经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市本级年度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是对预算支出的少量调增,对预算收支的平衡影响不大。调整的项目符合政策,数额恰当,调整是必要的,增支来源是可靠的,方案是可行的。财经委员会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3年市本级年度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同时,财经委员会建议市人民政府加强对调增项目支出资金的监管力度,严肃财经纪律和财会制度,督促资金使用部门加强管理,确保调增资金用在调增项目上,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