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6月28日昭通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昭通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锁飞受市长邓先培委托所作的《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四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认真审议。
会议认为,自“四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市人民政府按照“四五”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以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努力实现“两个提高”、“两个转变”,推进昭通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目标,扎实工作,狠抓落实,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表现在:一是各级人民政府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把法制宣传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制定规划,落实工作措施,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提供普法经费保障;二是围绕党委中心工作,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和方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三是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把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加强对公职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列入普法重点,普法工作稳步推进;四是坚持普、治并举,大力推进我市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并同时指出,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前提和基础。“四五”普法规划实施已近三年,要实现规划提出的目标要求,困难、问题和不足还比较多,任务还十分艰巨。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深化对普法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把“四五”普法规划的落实作为推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建设我市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要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四五”普法工作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落实普法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三、要进一步突出普法重点。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带头学法、用法,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依法施政,依法作为。要切实加强对行政、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在校学生、农村边远山区、城镇居民、企业职工、流动人口的普法教育。当前,尤其要加大对国企改革、发展非公经济、矿产资源开发等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力度,切实化解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确保社会稳定,促进各项改革依法有序地健康发展。
四、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大力推进地方依法治理、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依法治理工程,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促进领导干部依法执政,司法和行政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依法行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和管理,努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明显转变、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明显转变。
五、要进一步加大普法经费的投入,为普法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必要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