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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四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的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0.04 阅读:246

——2003年6月28日在昭通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上

昭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锁 飞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邓市长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报告“四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请予审议。

一、“四五”普法规划的落实情况

我市“四五”普法工作,按照’“四五”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重点,以法治化管理为目标,围绕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组织实施。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四五”普法工作开局良好,制度健全,措施有力,齐抓共管,发展有序,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指导,政府、两院贯彻实施,有关部门配合支持,全市上下齐抓共管的基本工作格局,普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我市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

“四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人大、政协加强监督指导,各部门和行业积极参与,大力支持配合,有力地推进了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1 、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切实加强对“四五”普法工作的领导。 2001年,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市委以昭发〔2001〕12号文件批转了该规划。为适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需要,市委办以市办通(2001) 22 号文件调整充实了市委普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司法局,负责“四五”普法日常工作。市、县(区)党委、人大、政府都把普法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确保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2 、制定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根据“四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各县(区)、乡(镇)相应制定了普法规划,各部门行业相继制定了实施意见。为了保证规划总体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市委普法办分年度拟定了年度工作要点,报经市委普法领导小组同意后,转发各县(区)、各部门行业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按年度工作要点的要求,具体分解工作任务,逐年组织落实。“四五”普法工作做到了总体有规划、年度有安排、年中有落实、年底有总结。各县区在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仍拨出了36.8万元的普法经费,以保障普法工作全面开展。市委普法办、永善、巧家、威信等地选配政治素质高、法律知识精、业务能力强的同志组成普法讲师团,组织法制培训、开展宣讲活动,全市共举办“四五”普法骨干培训班180多期,培训骨干14000多名,建立健全了法制宣传网络。

 3 、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县(区)、各部门行业及时调整充实普法领导组和办事机构,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各部门行业认真按照“四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部门行业的工作特点和优势,积极组织开展普法工作,认真开展专业法的宣传普及和学习,面向全社会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法律法规知识,有力促进了“四五”普法工作的全面发展。税务、妇联、林业、国土、环保、工商、司法、卫生、公安、教育等部门,利用四月税法宣传月、“3.8”妇女维权周、“6.1”少年儿童维权活动、“6.5”世界环境日、“6.25”土地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10.26”禁毒日、“12.4”法制宣传日等专题宣传活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协作,相互支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四五”普法工作的全面发展。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1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明显增强。按照《关于在“四五”普法期间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全市领导干部学

法用法的意见》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把带头学法用法作为当好表率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法制理论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市人大常委会去年对两院提请任命的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昭阳区、大关县人大今年对新任命的64名局长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镇雄、盐津等县也制定了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推动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全市879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全部按要求报名参加全省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制教育统一考试,并参加全省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知识竞赛;镇雄、巧家等县对科级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提出了具体意见。此外各地还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通过培训学习,各级领导干部法制观念得到转变,法治意识明显增强,法律素质明显提高。

    2、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有序开展。根据《关于“四五”普法期间在全市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和组织依法行政培训的实施意见》,各县(区)、市直50多个部门已经制定了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意见,明确工作目标,确定学法用法的内容,规定学习制度、考核办法、奖励制度等,并定期组织公职人员学习法律知识。绥江、大关、水富、镇雄、威信等地已组织公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各执法部门对本系统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各级共举办了执法人员培训班196期,对9560人次进行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市工商局实行一月一法一考制度,每月学习一个法律法规,月末组织闭卷考试,并对考试成绩进行通报,严格奖惩,工商系统公职人员学用法的自觉性明显增强。

    3、青少年法制教育得到加强。根据“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我市制定了《关于“四五”普法期间进一步加强全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意见》,各级各类学校增设法制副校长的工作全面推进,并组织法制副校长参加了全省培训,依法治校和整治学校周边环境秩序取得明显效果,校风校纪和学校外部环境有了明显好转。同时,组织在校学生参加了云南省“争做遵纪守法小公民”征文比赛,获一等奖两篇、二等奖三篇、三等奖两篇、鼓励奖十五篇;“法律在我心中”读书知识竞赛,获特等奖3名、二等奖9名、三等奖14名、纪念奖40名;昭通代表队荣获“红河杯云南省青少年法律在我心中”电视大赛二等奖。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得到了省委普法办的充分肯定。各县(区)组织普法宣讲团深入学校巡回宣讲法律知识。彝良县、昭阳区专题研究了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召开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座谈会、学生家长法制教育座谈会,彝良县根据小学、初中、高中三个不同年龄层次学生的特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法律进校活动,效果明显。市司法局对开展全市“中学禁毒预防教育示范学校”活动,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意见。

4、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稳步开展。市直有关部门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了《昭通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工商、税务、经贸等部门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加大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力度。共举办35期培训班, 2490多名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管理能力。

(三)普治结合,确保稳定。

根据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客观实际,一手抓普法教育,一手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治结合,协调发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深入开展“严打”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区)紧紧围绕严打整治斗争,把严打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工作重点,采用广播电视、专栏、标语、法律咨询、送法下乡、法制讲座、出动宣传车等形式,深入开展以“严打”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宣传“严打’,整治斗争取得的成绩,利用典型案例教育广大群众。各地深入开展反邪教法制宣传活动,利用新闻媒体、板报专栏、图片巡展、违法人员培训班、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配合打击法轮功、门徒会等邪教组织,教育感化、挽救受蒙骗的群众。盐津县组织严打整治文艺宣传队,深入各乡(镇)巡回演出,效果十分显著。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形成了强大的宣传舆论攻势,震摄了犯罪,促进了“严打”整治斗争的深入开展。

2、广泛开展禁毒宣传系列活动。

每年“6.26”、“10.26”期间,各地认真组织辖区内机关单位设立禁毒宣传点,发放禁毒宣传资料,展出禁毒版面,到学校上禁毒法制课,播放禁毒专题片等形式进行禁毒宣传。组织开展“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万人签名活动和“不让黄、赌、毒进我家”大型文艺演出;市劳教所组织戒毒人员开展禁毒演讲、编排文艺节目,到学校、乡镇现身说法,控诉毒品的危害。

3、以法制教育为先导,扎实推进重点整治工作。2001年以来,针对部分地方治安问题突出的实际,通过认真排查分析,市、县(区)共确定了26个治安重点整治地方。这些地方普遍存在热点、难点多、治安混乱、群众法制观念谈薄等问题,是影响稳定和发展的重点区域。近两年来,通过市、县(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派出强有力工作组进行集中整治,法制先行,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有力地推进了重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别是市挂牌的昭阳区守望乡甘河村、靖安乡百顺村,鲁甸县文屏镇三个重点整治地方,通过开展大量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群众的法制观念明显提高,学法、守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合法权益的意识大大增强。

4、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到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中。各级各有关部门坚持“民族宗教无小事”的指导思想,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有关宗教的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妥善化解民族矛盾热点和纠纷,在热点、难点问题较多的地方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促进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昭阳区2002年在靖安、青岗岭乡组织开展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和今年在永丰元龙村开展的“民族团结示范村”工作,都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工作的重点之一,加大了普法工作力度,各族群众团结一致共谋发展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5、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各级矛盾调处中心和调解组织结合各地实际,认真研究矛盾纠纷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妥善化解矛盾,有效预防矛盾激化。三年来,全市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 51008件,调处成功率达98% ,制止群体性械斗241件,制止群体性上访275件,防止民转刑纠纷523件2974人,各级调解组织抓住排查调处的有利时机,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案释法,用身边事例教育群众,达到了调处一件纠纷,宣传一部法律,教育一方群众,维护一方稳定的效果。

6、认真抓好《铁路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内昆铁路建成通车后,为了维护铁路的正常运行,保障铁路沿线的群众正常

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水富、盐津、大关、彝良、昭阳五县(区)在内昆线经过的村社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召开村社群众大会,对《铁路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宣讲,举办《铁路法》知识培训班等系列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7、抓好“非典”防治的宣传。各有关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防治“非典”工作的要求,积极配合防治“非典”工作,利用一切宣传手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全方位、多层次的《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昭通日报》全文刊登《传染病防治法》,各地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刊登《传染病防治法》,录制磁带利用广播全天进行宣传,设点进行法律咨询,印发宣传资料,为防治“非典”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8、组织开展“12.4”法制宣传系列活动。在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云南省宪法宣传周期间,围绕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主题,各级各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市人大办、市委普法办连续两年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参加“12.4”宪法知识竞赛。《镇雄报》组织了纪念现行宪法颁布20周年征文活动。市委和各县(区)委领导在“12.4”期间发表了电视讲话。市人大组织纪念现行宪法颁布 20周年座谈会,推进了全市普法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强化监督,整体推进。

    1、各级人大、政协、政府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一府两院及其所属执法部门实行执法责任制监督检查办法》,切实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及辖区内宪法和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人大通过审议、视察等方式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市政府认真组织开展行政层级督查工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督查的内容之一;市政协对有关部门开展机关民主评议活动,组织执法视察。

2、开展试点,积极创新。全市范围内普遍开展了“四五”普法试点工作,积极探索普法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彝良县 2001年开展百村法制宣传活动,组织826人次先后深入18个乡镇、133个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此基础上 2002年在全县18个乡镇开展“创建普法示范村”活动。确定了“十个一”创建示范标准,即:一套学法制度,一套音响设备,一套普法资料,一支普法队伍,一个义务普法员,一个普法阅览室,一个法制副校长,一千元以上的普法经费,一个法制宣传栏,一份法制报刊,今年又率先在龙安乡摸槽村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巧家县金塘、蒙姑,永善县水竹等地开展了法律进万家活动。绥江县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有机结合。市工商局开展“一月一法一考”制度。丰富了“四五”普法工作的内容。

3、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推进。

 “四五”普法规划实施三年来,通过以点带面,普治结合,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推进。地方依法治理工作整体推进。按照市委要求,各级加大了推行执法责任制的工作力度,全面推行和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促进社会事务管理法治化进程。全市11县(区)、372个政府部门和140多个乡镇分别同主管机关签订了执法责任状。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初见实效。市政府组织全市各级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2001年前规范性文件115件,力求使行政行为更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两院及政府行政执法部门以推执工作为载体,明确执法主体,落实执法责任,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执法监督,强化责任追究,切实提高部门行业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基层依法治理稳步开展。全市切实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各大、中、小学校积极开展依法治校活动,制定校规校纪,规范学校管理,开展普法教育,依法治校工作效果明显。各乡镇以普法教育为先导,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依法治乡、依法治村工作。围绕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大力宣传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建章立制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民主议事、村务公开、民主决策、村民自治等规章制度,开展村民自治活动;以农村基层稳定为目标,努力开展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为农民的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同时,在依法治理工作中,注重法治与德治并举,把依法治理工作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相结合,促进城乡文明程度和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

    4、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

市、县(区)运用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四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全市共举办法制宣传专栏7346期,印发宣传资料56万份,设点法律咨询宣传3684场次,举办法律知识竞赛85场次,张贴标语 5150幅,录制宣传磁带2130盒,图片宣传2495场次,影视文艺宣传1800余场次,出动宣传车1170多辆次,有线广播、电视宣传3690场次,上法制课1542次。同时,各新闻媒体发挥舆论宣传作用,积极配合搞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昭通电视台开辟了昭通政法综治栏目,《昭通日报》及各县(区)报加大了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彝良县普法主管机关创办了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主要内容的内部报纸《法制之舟》,报刊、电视台对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治理进行监督报道。

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与监督下,通过各部门和行业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我市“四五”普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我市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还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一是部分地方和部门行业的领导干部对普法工作认识还不到位,对普法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普法工作发展不平衡,仍然存在一些薄弱部位和薄弱环节,普法工作机构尚未理顺。普法办事机构人员编制不落实,经费投入不足。二是部分地方普法工作一般化,针对性不强,学法与用法相结合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少数群众法制观念淡薄,用法律规范自身行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同违法行为作斗争的自觉性不强。三是普法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对普法工作的监督检查不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普法工作的深入推进。这些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当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下步工作打算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组织实施好“四五”普法规划,切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进程,不仅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也是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结合我市实际并针对过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步工作中突出六个方面的工作重点: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齐抓共管。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对“四五”普法工作的领导,把“四五”普法工作作为头等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配齐配强工作班子,保障法制宣传教育所需经费;层层建立完善普法目标责任制,确立好年度普法工作重点和阶段性目标任务并认真组织抓落实;动员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形成“四五”普法全党动员、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继续加大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力度。

进一步加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力度。切实抓好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法制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律素质,提高各级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继续巩固、深化青少年学法用法成果,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秩序整治,把学校、家庭、社会三个环节连在一起抓,努力构筑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模式,切实加强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充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切实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做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和依法治企工作,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培训工作。

(三)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求实效上下功夫。

紧紧围绕市、县区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突出教育、劳动就业、重点工程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抚安置、国企改革等重点,配合两站建设、村委会换届选举、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防治“非典”等工作,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学法、守法、用法和依法维权意识,确保昭通社会政治稳定,为改革发展创造良好法制环境。继续抓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云南省宪法宣传周活动,切实开展法律下乡、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千家万户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深入持久地开展对流动人口、基层干部、边远农村和热点地区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增强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加大专业法的学习宣传力度。专业法不仅是各执法部门的执法依据,而且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相连,专业法的宣传学习越来越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各部门行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通力配合,形成合力宣传好专业法。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推进我市“四五”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增强普法工作实效。

(四)强化督促检查,积极探索普法的新思路、新举措。

各级政府、司法行政等有关部门要定期组织工作组,抽调强有力工作骨干,深入基层、深入重点地方和重点单位,对普法工作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帮助指导,确保普法规划的实施和阶段性目标任务的完成,务求取得实效。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通过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分类指导,积极探索新时期普法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总结积累成功的经验和做法,针对不同时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研究制定普法的新思路、新举措,结合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适时调整普法的形式和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普法的实际效果。

(五)普治结合,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根据第二个依法治市规划的要求,深入开展以县(区)、乡、村、学校、企业为重点的依法治理活动,逐步建立以地方依法治理为主体、基层依法治理为基础、行业依法治理为支柱的依法治理网络,认真扎实地开展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三大工程。以依法治理促进普法规划的实施,在普法中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六)理顺机构,健全班子,抓好普法队伍自身建设。

随着普法依法治理的深入推进和改革发展进程的加快,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逐步增多,宣传面越来越广,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为此,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调整充实领导机构和办公室人员,特别是要针对部分县区至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不顺的问题,进一步理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构,将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统一归口设在司法局,同时健全工作班子,对办公室的机构规格、人员编制、人员配置进一步予以明确,抽调精干力量充实普法专业队伍。要在抓好专兼职普法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的同时,切实加强政法队伍、行政执法人员作风建设,通过公正司法、依法行政来作为普法的先导和示范,进一步丰富普法的形式和内容,扎扎实实抓好“四五”普法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