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6月28日在昭通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上
昭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张宽寿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邓市长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请予审议。
5 月上旬,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在我市的贯彻和执行,切实搞好我市“非典”防治工作,市人大常委会采取市、县、乡三级人大联动的方式,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对我市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防治“非典”工作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在充分肯定前一阶段所做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在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防治“非典”工作中存在的八个方面的问题。
接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的情况通报》后,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针对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问题、整改的意见和建议,协调各有关部门进行了整改,并对下步工作作了安排:
一、整改情况
(一)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力度,重视执行中的实际效果。长期以来,我市不少地方确实存在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重视不够,宣传不广泛的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一是无大的疫情;二是现有传染病能得到及时有效控制;三是法制意识弱,由于重视、宣传不够,社会各方面对如何抓好具体工作就出现滞后、不力的现象,我市传染病发病率在全省处于居高不下的水平,也就不是偶然。“非典”防治工作开展以来,各级各部门逐步认识到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按上级的意见于5月初安排卫生、新闻等部门及各县区政府,结合“非典”防治和爱国卫生、健康教育,通过各种途径,在全市范围,从城市到农村,从卫生系统到各行业,广泛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同时,两次派出督查组分赴各县区、各重点单位开展包括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在内的督查工作,对宣传不够,执行不到位的给予指导和督促。通过广泛的宣传和及时的督查,各级政府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了新的认识,结合“非典”防治,加大了宣传和执行力度,不仅有效地控制了非典型肺炎和其它传染病,如鼠疫、霍乱、疟疾等传染病的流行,也为长期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其它传染病,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全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组织保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这次是比较广泛的一次,好多人都是第一次知道还有这样的一部法。
(一)结合“非典”防治,调动各方面力量,有针对性地广泛开展了全市爱国卫生运动。
一是开展了面向全社会的健康教育活动。通过街头宣传、散发传单、举办各种培训、组织工作组进村入户和青年志愿者到县乡宣传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向人民群众宣传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非典”防治知识在内的健康教育,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74万份,各类新闻媒体播出8221条信息,极大的提高了广大群众的健康意识和防病意识。“非典”防治期间开展的健康教育活动,形式、途径多样,内容丰富,涉及面宽,是多年来从未有过的。
二是采取有力措施,有针对性、突出重点开展清乱、除脏,倡导文明生活方式的整治活动。按照市政府和市爱卫会的要求,各县区各部门充分结合自己的实际,组织力量清扫垃圾,打扫环境卫生,按规定严格会议场地、人群聚集地点、交通要道入境车辆、餐饮场所的消毒保洁。
三是在农村巩固性开展家庭卫生,规范生产生活物品存放,屋外环境清扫的活动,减少疾病传染源,提高空气质量,倡导卫生生活习惯。通过广泛而有新意的全民爱国卫生活动,有力地促进了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
(二)认真抓好“非典”防治各项工作的落实。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下,市政府高度重视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从组织力量开展防治工作,到想办法保证所需经费,至始至终都倾注全部力量。但因非典型肺炎是一个新型烈性传染性疾病,各方面认识不尽一致,防治经验不足,再加上市县财力都十分紧张,支持性经费筹措艰难等因素,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中确实存在着一些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市政府进一步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组建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昭通市非典型肺炎防治指挥部”,下设 6 个工作组,在完善机构的基础上,更加有力地指挥全市“非典”防治工作。
二是完善并落实了防治工作方案,紧急处置工作预案,使“非典”防治工作规范化,也为建立传染病防治长效机制奠定了新的基础。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全方位培训,提高了临床诊断水平和护理技能,落实了医护人员各项防护设施。
三是责成各级各部门从日常需要和应急处理需要两方面出发,确保“非典”防治工作的落实。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在时间紧,技术力量不足,设备条件差,医疗药品器械货源紧缺的情况下,想尽各种办法,基本保证了“非典”防治工作“预案、人员、设备、药品、房屋”的需求,投入50多万元的市技校改造为临时隔离医疗点工作已全面结束,为进一步保证“非典”防治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必要的基本条件。
四是想办法筹措经费,确保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市共筹集资金2025万元用于“非典”防治,其中:财政687.7万元(市级安排140万元),各级各部门1337.3万元。一些贫困县区没有及时发放职工工资也确保了“非典”防治工作经费的需要。此外社会捐赠 5万元,这些资金全部用于“非典”防治,并接受各方监督。
五是继续坚持停开停办了各类大型会议和大型活动,严格各种公共场所的消毒管理。5月20日后各种大型会议、活动逐渐恢复,但是仍严格报批制度、消毒管理和重要交通要道入境人员查验工作;继续坚持外出务工人员返乡排查管理,坚持24小 时值班和疫情日报、零报制度。
六是对截止 5月 20 日的第一阶段防治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注意研究、分析、探索和总结“非典”防治工作中的科学制度、好经验和好方法,不仅主动运用于指导下步防治工作,也用于指导其它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七是高度警惕,不放松防治工作。5月20日后,少数地方和部门,因我省未发生疫情,全国“非典”疫情缓解,片面地认为”防治工作快要结束,可以“松口气”,针对这种思想,市“非典”防治领导组专题研究,及时下发了《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通知》,严肃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树立长期作战的观点,克服侥幸心理、松劲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做到“机构不撤,人员不散,工作不松、力度不减”,并在全市卫生工作会议上再次作了安排布置。目前“非典”防治工作仍然坚持开展,各级政府没有松劲的现象,但大量的工作还需加强。
八是全市在广泛宣传“非典”防治工作和开展向钟明斌同志学习的同时,以卫生系统为主,广泛开展向为抗击“非典”,以身殉职的我市流行病学专家、副主任医师李唯本同志宣传学习活动,通过学先进活动,进一步激发全市人民抗击“非典”,保障健康的信心和决心。对李唯本同志的先进事迹,《云南日报》、《春城晚报》、昭通电视台、昭通报社、广播电台均作了不同程度的宣传报道。市委还决定,分步骤地进一步加大对李唯本同志的宣传力度。
(四)协调发计委、工商、质监、药监、卫生、公安等部门,开展对药品及与“非典”防治有关医疗用品、医疗服务市场的清理检查,共出动各类检查人员7万多人次,严肃处理各类违法违规案件,仅价格检查一项,出动1960人次,检查单位2360个,处罚案件98件,处罚金额62385元。有力维护了市场、人心稳定,促进了“非典”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针对我市农村传染病防治难度大,基础条件差的实际,开展深入的调研活动,积极向上争取在农村疾病控制信息网络、房屋建设、设备配置、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到目前为止,已新落实7个县疾病控制中心项目、市传染病专科医院、各县医院传染病防治专科强化功能项目。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已得到上级认可。
(六)依法严厉打击封建迷信活动。“非典”流行期间,我市个别地方有少数人借机造谣,散布流言蜚语,煽动一些群众搞封建迷信活动,有的还放鞭炮,后经当地政府依法严肃批评教育,及时平息了事态。市政府和各县区政府针对此类问题,高度重视,均责成有关部门,加大了对社会人群的教育和对封建迷信活动的依法惩治力度,稳定了社会情绪和治安环境,正确引导了群众,促进了“非典”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是全
面实现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着直接的促进和保障作用。全市各级政府和各部门都要充分认识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高度重视,主动支持,积极创造条件,保证疾病预防控制与经济建设和其它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
(二)建立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按照国务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抓紧建立昭通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合理调节、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保障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的正常有效运转。深化农村卫生改革,层层建立责任制,加强县、乡、村三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管理,切实做到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领导落实、经费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增强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反应和紧急处置能力。
(三)建立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备经费预算和增加传染病防治经费。疾病预防控制经费投入不足,严重制约着疾控工作的开展。设立专门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备经费和增加传染病防治经费预算,是确保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有效处置和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要保证。从今年起启动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备经费预算,对传染病防治经费在调整财政预算时作相应增加。明年起根据财政状况,有针对性地增加传染病防治经费预算.。
(四)强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学习宣传。各级政府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学习宣传纳入各部门、各单位、各行业的法律学习内容,纳入“四五”普法的重要内容,都要充分结合各自的特点,运用多种形式,深入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活动中注重经常性和实效性,加强学习教育中的检查督促,形成良好的学习宣传氛围,使《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深入人心。
(五)加强执法监督。经市政府批准,市卫生监督所已正式成立,今年内各县区卫生监督所要全部组建完成。目前一方面的要求各县区今年必须改建完毕,签了责任状,另一方面,积极协调人员过渡编制等工作。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与法制机关配合,抓好卫生监督人员的法律知识、岗位职责、依法监督等方面的培训,尽快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的综合执法素质,以充分发挥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能作用。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医疗卫生市场的依法监管整治,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
(六)下决心搞好市县(区)两级传染病防治体系建设。抓住时机,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的支持,尽快落实市级传染病专科医院和各县区综合医院传染专科功能强化项目,争取在2年内
实现强化市县区两级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目标,增强我市传染病防治工作后劲,努力提高防治水平。
(七)进一步做好“非典”防治工作。“非典”防治第一阶段各项任务已全面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具体表现为一是无疫情;二是社会稳定,人民生产生活秩序正常。原因有二,一是主观努力到位,工作有成效;二是比较幸运。鉴于“非典”防治工作具有长期性、艰巨性特点,不能因为疫情缓解就有所松懈,要继续高度重视,发扬第一阶段严谨的工作作风,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严格“一把手”负总责和层层负责制,按照“科学防治、宽严适度、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总体要求,把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因为一是无特殊预防控制手段;二是无资金;三是疫区;四是60多万在外务工人员。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监控工作,丝毫不放松对流动人口、返乡人员的健康管理;继续强化以自然村(社)为单位的村(社)长负责制,对返乡人员及时了解掌握情况,进行跟踪随访并及时报告。严格实行入境旅客健康状况登记和体温测量,并对入境的客机、汽车、火车、船只等交通工具进行严格的消毒处理。继续做好学校、托幼机构及公共场所“非典”防治工作。
在完成隔离区改建任务的基础上,快速强化隔离区医疗救治功能,进一步做到“预案落实、设备落实、人员落实、药品落实、房屋落实”,保证一旦出现疫情,能做到快速反应,紧急处理,科学治疗。继续坚持好24小时疫情值班、疫情监测制
度;进一步强化培训,努力提高医护人员“非典”诊疗、护理技术水平。积极创造条件,抓好“非典”防治应急物资的储备,落实好各项防护设施。
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先进活动,通过向钟明斌、李唯本等先进人物的学习,激发全市干部、群众的工作热情和“非典”防治积极性,有力地促进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八)深入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发挥爱卫会议事协调职能,督促指导协调各县区各部门充分发挥各有关职能部门作用,以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为契机,抓好爱国卫生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动员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和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搞好环境卫生,清除垃圾,保护自然生态,全面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采取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广泛宣传普及科学知识,反对封建迷信活动,改变社会和群众中各种不健康不文明的生活行为,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保健和防护能力。
(九)坚持两个“两手抓”,各项工作同步开展。坚持继续一手抓好“非典”防治工作的同时,一手抓好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做到“两不误”。以卫生部门为主,各部门紧密协调配合,一手抓好“非典”控制,另一手抓好其它重点传染病,如:鼠疫、霍乱、疟疾、伤寒、麻疹、结核、艾滋病、炭疽等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强化疫情监测报告制度,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治措施,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政府相信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依法监督下,通过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政府职能部门的精心组织和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在我市会得到更好的贯彻落实,我市传染病防治工作将会更好地走向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服务的法制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