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4月28日在昭通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昭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王明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局长委托,向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作昭通市工商局关于2003年工作承诺的报告,请子审议。
为全面贯彻昭通市委一届四次全会和昭通市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更好地服从于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营造有序的市场竞争机制,营造健康的放心消费空间,营造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服务于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在努力实现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到位和圆满完成各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的同时,特将我局2003年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做出承诺。
一、推行城区 “一家一”工程
为了规范市场管理,美化市容市貌,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树立城市形象,加快我市文明城市的建设步伐。受市政府委托,在昭阳区城区临街的个体工商户和工商企业中推行每家(每户)门前放置一个垃圾袋或垃圾桶工程,便于自己和方便过往行人投掷垃圾,改变乱丢乱扔现象,培养爱卫生爱清洁爱昭通的良好品德。
二、推行限时办照工程
为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加快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培植全市招商引资的软环境,做到“栽下梧桐树,引来金凤凰”,从而增强非公经济对GDP的贡献能力。要求市局注册登记科和十一县(区)局从5月10日起务必做到:(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凡符合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法定10个工作日)办完;(二)企业设立申请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凡法定手续齐全且符合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9个工作日(法定30个工作日)办完。
三、推行投诉受理快速反应工程
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把工商“12315”投诉受理反应中心办成继公安“110”之后的又一民心工程。要求条件比较成熟的昭阳区工商局“12315”投诉受理反应中心,白天12小时在接到投诉后:(一)城区:15分钟内到现场受理;(二)城郊:30分钟内到现场受理;(三)乡(镇):24小时内到现场受理。
四、推行再就业优惠工程
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维护全市杜会稳定,我局将不折不扣地坚决执行国办发[2002]5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和云发[2002]29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各县(区)局务必做到:(一)不折不扣地执行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有关收费优惠政策,减免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所有各项费用;(二)铺设“绿色”通道,设立专门服务台。简化下岗失业人员开业的相关手续,提高服务效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以上四个方面的承诺从承诺之日起全面实施。为确保承诺的实现,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商部门的领导、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市纪委的纪律监督下,认真贯彻十六大精神,坚持与时俱进,团结干事,认真抓好队伍作风,紧抓业务建设,求真务实,紧紧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尽最大努力监管好社会主义统一大市场,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作出积极不懈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