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3年3月29日昭通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冯涛、吕维戬辞去昭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报昭通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