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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业工作委员会关于市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研究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0.04 阅读:511

—— 2003年3月29日在昭通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声荣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昭通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经大会主席团研究,交付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研究办理的关于制定 《云南省昭通市大山包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的议案。受主任会议的委托,现将审议及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昭阳区代表团马维应等 24 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提请制定 《云南省昭通市大山包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的议案”,农业工作委员会对这件议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大山包已成为世界黑颈鹤最大的越冬栖息地之一,又属亚高山湿地资源区; 2003 年 1 月 24 日,国务院已将云南省大山包黑颈鹤省级自然保护区,批准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此,制定相应的保护管理办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主任会议多次研究,农业工作委员会接议案后,对议案进行了专题研究,纳入全年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开展了常年的督促办理等工作。按照办理议案的有关规定,于 2002 年 3 月 28 日交由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人民政府对代表们提出的议案非常重视,安排市林业局牵头办理。市林业局和有关职能部门,对代表所提议案极为重视,高度负责,林业局及时成立以局长马廷光为组长的议案办理领导组,抽调人员,组成 《 管理办法 》 起草小组,对起草工作作了认真研究,进行了大量的收集资料、深入实地调研,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多次召开专题座谈会、论证会,广泛征求修改意见,先后形成了 《 管理办法 》 初稿、送审稿。

农业工作委员会在一年来的督促办理中,为使所制定的管理办法尽量做到依法、科学、合理,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高度重视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惠安先后两次带领农业工作委员会、林业部门有关人员到贵州省威宁县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云南省会泽县大桥黑颈鹤省级自然保护区,学习借鉴制定管理办法的经验;并深入到大山包乡开展调查研究,召开座谈会议,征询意见,我委对 《 云南省昭通市大山包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 初稿、送审稿多次提出修改意见。

经过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完成了 《 云南省大山包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草案), 2月22日市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农业工作委员会对市人民政府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云南省昭通市大山包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再次提出修改意见,又将审查结果向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报告了情况, 2003 年 2 月 26 日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 《 昭通市大山包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 ,将由市人民政府尽快颁布实施。

至此,这项代表议案已办理完毕;对办理结果,已向提议案的代表作了书面答复。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