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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位置: >常委会会刊 >2002年第10期(总第10期)

文德华主任在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的讲话要点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9.30 阅读:504

一、关于“严打整治”斗争工作

本次常委会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经主任会议研究,本次会议对此报告的审议不再作出书面审议意见,但对委员们在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市人民政府要结合今后的工作认真研究并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2001 年初,中央决定在全国开展“严打整治”斗争,提出了两年实现社会治安明显好转的目标。我市按照中央的安排部署,结合昭通的治安状况,从 2001 年 4 月中旬开始,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了“严打整治”斗争。经过近两年的努力,基本实现了全市社会治安的明显好转、政法队伍建设的明显进步和昭通形象的明显好转。“严打”斗争有气势,对犯罪分子产生了强烈的震撼,从总体上看,基本打掉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刑事发案率得到有效控制,治安案件发案率、群众性社会热点问题得到有效控制,新增吸食毒品的人员得到有效控制,治安混乱区域、地段的治安状况有所控制,人民满意率有明显提高。

事实证明,“严打整治”斗争得民心、顺民意,这是解决治安方面突出问题的一个有效手段,必须继续深入开展下去。

(一)要充分认识“严打整治”斗争的长期性。社会治安问题是动态发展变化的,虽然为期两年的“严打整治”斗争已取得阶段性的明显成果,但并不能理解为社会治安实现了根本性好转,更不能陶醉在已经取得阶段性明显好转的赞扬声中,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忧患意识。与刑事犯罪作斗争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我们没有任何依据可以自满、可以懈怠。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特别强调,要“完成改革和发展的繁重任务,必须保持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在社会治安问题上,随时都要保持清醒的认识,特别在我们昭通这样的特殊地方,各级政府、各级政法部门必须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随时保持“严打”态势,继续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防范和惩治邪教组织的犯罪活动,坚决扫除社会丑恶现象,下决心改变有些地方治安状况仍然不好的局面。

(二)“严打整治”斗争必须进一步抓紧抓实。社会稳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这既是过去的经验总结,也是今后必须坚持、当前要重点研究的问题。政法战线如何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就是要认真研究当前和今后“严打整治”斗争的新思路,认真研究“严打整治”斗争必须采取新举措,认真研究怎样实现政法队伍管理机制的新突破,认真研究如何开创我市社会治安秩序的新局面等问题。要认真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的总体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善于研究和分析社会治安工作的规律,增强工作的预见性,明确工作重点,坚持做到有什么犯罪就打击什么犯罪,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哪个地方需要整治就集中力量进行整治,对于群众深恶痛绝的问题要及时抓紧治理。其目的就是要伸张正义,保护人民,惩恶扬善,扶正祛邪,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对昭通来讲,有三个问题必须继续引起重视:一是对黑恶势力的打击;二是对毒品犯罪的打击;三是对盗抢犯罪的打击。这是老百姓最没有安全感的热点问题,也是当前老百姓还不满意的突出问题。

(三)维护社会治安,一定要坚持实行专门机关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要继续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真正做到把打击、防范、教育、管理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在这方面,我市也积累了许多很好的经验,要继续坚持和发展。特别是要大力加强群防群治工作,把专门力量与群众力量有效地结合起来。如果不把群众发动起来,仅仅靠专门机关的力量,要搞好社会治安是很难的。也只有真正搞好教育、管理和综合治理,才能巩固“严打”的成果。

(四)要继续全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政法队伍是“严打整治”的主力军,要按照江泽民同志讲的“必须继续全面加强政法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和警风廉政建设。坚决查处政法队伍中的违法乱纪问题。对那些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和后台的人,必须坚决查处。要努力把政法队伍建设成为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执法如山的钢铁队伍”。“政法队伍一定要让人民群众感到和蔼可亲,信赖放心”,让犯罪分子闻风丧胆,胆战心惊。总之,政法队伍建设也应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哪些方面需要提高就加强哪方面工作的思路去安排部署和抓好落实。

政法部门所肩负的任务十分繁重。当前我市政法工作面临的困难很多,突出的问题是基本保障不到位、从优待警不到位,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市人民政府要继续予以高度重视,政法各部门也要积极争取上级的支持和帮助。各级各部门都要尽最大努力为政法部门依法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五)关于几点具体建议。一是要把提高干警素质作为重中之重,把“靠得住,有本事”的要求在政法队伍建设中具体化,落实到实际行动中。要从提高干警素质中挖掘警力,要有一套激励约束机制作为队伍建设的保证。二是要针对当前群众反映突出的盗抢犯罪,认真研究如何加大打击力度、采取什么整治措施,向市民作出承诺,并以实际行动取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三是市、区政法部门,特别是公安机关必须动员起来,上下支持,相互配合,集中解决昭阳区社会治安秩序反弹,包括交通秩序、市场秩序、卫生秩序等问题。特别是对吸食毒品人员,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监控力度。四是要切实采取新的举措,加强对城市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加强对集镇社会治安的管理。五是要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调处社会矛盾中的作用,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六是要继续加大对黑恶势力、地方恶势力的打击力度。七是要认真做好春节前后的“严打整治”工作,及时开展专项打击,专项治理。这段时间是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特别是盗抢案件的高发期,老百姓希望加大打击整治力度,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分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宁的节日。

二、关于办理代表建议工作

在本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市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报告的审议中,委员们认为,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有关部门对此项工作是重视的、认真的和负责的。从总体上看,办理情况是好的,所办理的绝大多数建议、批评和意见,代表是满意的和比较满意的。但由于我市撤地设市才一年多时间,从客观上讲,对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还没有足够的经验,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还不到位,工作也还不到位,所以,对部分建议的办理比较一般化,有的甚至比较马虎,代表还很不满意,这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有关单位和部门,要认真总结这两年办理代表建议的经验和存在问题,为将来进一步办好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打下良好的基础。

在一年一度的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人大代表将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向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因此,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将是每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今后进一步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我强调以下几个问题。

(一)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对办理代表建议重要性的认识。人大代表的建议集中地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办理代表的建议,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客观要求,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权利实现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的有力保证,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因此,认真办理代表的建议,既是对代表权利的尊重,也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尊重。人民代表大会是由代表组成的,人民代表大会是代表执行职务的重要场所。我们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权力是人民给的,没有任何理由不掌握好人民所赋予的权利、不听人民的意见、不为人民办事。所以,高度重视和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实现,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要注重提高办理建议的质量。代表们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依法行使代表民主权利的具体体现。江泽民同志曾经讲过:“对于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能解决的一定要及时解决;应解决但暂时条件不成熟的,要实事求是地加以说明;实在解决不了的,也要向代表作出解释”。从这两年我们办理代表建议的情况看,不少承办单位都采取了一些必要措施,加强同代表的联系,凡是能够采纳的,尽力按代表提出的建议办理,得到了代表的好评,对于不能采纳的,也作了认真负责的解释。但也有少数承办单位,对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不够认真,答复建议存在敷衍了事的情况,心不诚,情不真。对此,代表是有意见的。这种状况必须切实加以改正。办理代表建议,不仅要求每件都要有答复,而且要坚持高标准、高质量,要把代表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和衡量办理工作质量的一条主要标准。

(三)要进一步改进办理方法,注重办理实效。承办单位要把代表们的关心作为推动工作的一种动力,下功夫把代表建议办好、办实。要办好代表建议,就必须逐步改变那种单纯的“你提我答”、“文来文往”的办理方式。承办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与代表直接见面,一起研究问题,共同商量解决办法。这样做,一是可以更详细地了解建议的内容,二是可以同代表当面商议解决办法,三是直接听取代表对办理结果的意见,有利于检查办理质量,四是对某些一时无法解决的建议,可以向代表们解释清楚,求得谅解,也有利于通过他们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五是可以更好地体现人民公仆对国家主人的尊重。通过这些方式办理代表建议,既可以达到与代表的联系沟通,也有利于改进工作,同时,也才能改变办理一般化和实际效果不够好的问题。

(四)要进一步加强对办理代表建议工作的领导。切实加强领导是做好办理代表建议的关键。由于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不同于一般性的群众来信。因此,对代表建议的办理,牵头单位、承办单位的主要领导都要亲自过问、亲自抓。只有这样做,才能有利于协调解决有关的问题,也才能保证办理质量和效果。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同志们, 2002年即将过去,在这一年的时间里,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以及在坐的各位同志,对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给予了极大的关心和大力的支持,对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全体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你们在新的一年里,对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继续给予关心和支持。同时,希望本次常委会所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按照十六大报告的要求,加强学习,尽快进入工作角色,认真履职,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不辜负全市人民的厚望。市人大常委会将认真落实好省、市委的决定,支持市人民政府和邓先培同志的工作。在新年即将到来之际,预祝同志们新年快乐、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