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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位置: >常委会会刊 >2002年第9期(总第9期)

在市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结束时的讲话要点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9.30 阅读:340

( 2002 年 11 月 20 日)

文德华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同志们:

市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即将召开,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建议,这次会议的议程有两项。一是传达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二是选举昭通市出席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要圆满完成这次会议的任务,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作用非常关键。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都已列为这次大会主席团成员的建议名单,占了主席团成员的三分之二,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都是代表团团长建议人选。因此,发挥好我们的作用,对于开好这次会议,特别是顺利完成选举任务至关重要。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要带头学习好、领会好党的十六大精神,用十六大精神统一与会代表的思想

党的十六大,是我们党在新世纪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江泽民同志的十六大报告,鲜明地回答了在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党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实现什么目标等理论和实践的重大问题。是我们党在新世纪的政治宣言,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行动纲领。党的十六大报告,也是坚持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强大思想理论武器。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各级人大和各级人大代表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这次会议期间,我们将直接听十六大代表杨应楠书记的传达,这对于我们全面、准确领会十六大精神是一次极好的机会。所以要认真听好传达,要组织好代表的讨论,把与会代表的思想都统一到十六大报告上来,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开好这次会议。把会议开成一个团结的大会、奋进的大会。

二、把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辩证统一作为这次选举代表的基本原则,确保本次会议依法选足代表名额

省人大分配我市选举出席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55名,其中由省委提名推荐的7名,分配给我市应选代表48名,这48名中应选妇女代表13名,非中共党员代表18名,少数民族代表9名(彝族3名,苗族3名,回族3名)。为了选足这55名代表,我讲点意见供参考。

(一)要树立各政党、人民团体和代表10人以上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都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的意识。要尊重代表联名推荐权,这是贯彻十六大精神,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具体要求。

(二)必须保证代表的结构要求。分配给我市应选代表48 名中的妇女代表、非中共党员代表、少数民族代表名额,省人大都作了明确要求,这是完善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需要,不这样要求,也不能完全充分体现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这一国家权力机关来体现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必须具有广泛性,所以要保证代表的结构要求,特别是少数民族代表,选举法是有明确规定的,要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三)必须实行差额选举。按选举办法(草案)规定,本次会议代表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五分之一,即11名,达不到这个最低差额比例,不能进行选举。如果所提候选人的人数差额比例在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之间,直接进行投票选举,如果差额比例超过二分之一,需进行预选,预选后按11名的差额比例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进行投票选举。以上这些规定是这次选举必须要把握好的关键环节。

(四)必须保证省委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依法当选。这一条不能有丝毫的含糊,这是政治要求,要体现昭通市人大代表的素质,维护昭通形象,增强省委、省人大对昭通的信任感。

(五)要确立依法承认选举结果的观念。不论是各政党、人民团体推荐的或者是代表联名推荐的候选人,只要符合本次会议选举办法规定,当选的都要依法承认。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任务繁重,我们要认真履职,精诚团结,高度统一,在市委的领导下圆满完成选举任务,维护好人民代表大会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