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0月29日在昭通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寿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委托,向本次会议作关于对昭通市2002年市本级年度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
市人大财经委员会于2002年10月10日,会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市发计委、市审计局,听取并讨论了市财政局《关于昭通市2002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10月28日召开财经委员会会议对预算调整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市人民政府提出,今年2月,市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年度财政预算,从目前执行情况看,一般预算收支运行基本正常,通过预测分析能移完成年初预算收支目标。但由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些支出项目年初预算安排较紧,加之撤地设市和机构改革后情况变化,新增加了一些确需的难以预计的支出,需要在市本级年度预算收支总目标不变的情况下,对支出结构作局部的调整。支出调增10项,调增支出548万元;支出调减2项,调减支出548万元。
财经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市本级年度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是对预算支出结构的局部增减调整,不影响预算收支的平衡。调整(增、减)的项目、数额恰当,调整是必要的,实事求是的。财经委员会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2年市本级年度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同时,财经委员会建议市人民政府加大对调整后的预算支出资金,特别是对调增项目支出资金的监管力度,严格财经纪律和财会制度,督促资金使用部门加强管理,确保支出资金用在调增项目上,发挥应有的作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