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至26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绍雄主持会议的全体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议程。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鲁甸“8•03”地震灾区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了《昭通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和人事事项,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卢登富、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张朝东、市卫生局局长张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陈松、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杜崇忠、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戴永康、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王华国进行了工作评议。
会议对接受工作评议的7名同志进行了无记名投票测评,表决通过了人事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绍雄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作了讲话,对下步工作提出了要求。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陈绍余,副主任赵卫、张华贵、皮永宏、马晓红、陶天蓉,秘书长禄松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成联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昌,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敖邦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各1名副主任;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民政局、市防震减灾局、市编办各1名负责人;接受工作评议的7位同志、6名市三届人大代表,不是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席会议。会议还邀请了市委组织部1名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