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2日)
1月22日(星期四)
上午9时 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1.审议通过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议程(草案);
2.提请人事事项。
联组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后)
审议人事事项。
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联组会议后)
1.表决人事事项;
2.听取关于《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延期召开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 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3.听取关于《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等三个名单(草 案)》的说明;
4.听取《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 的报告》;
5.听取关于《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的决定(草案)》 的说明;
分组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后)
审议《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延期召开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 决定(草案)》、《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程(草案)》、《昭通市第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 次会议列席人员和旁听公民名单(草案)》、《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邀请在 主席台就座的领导名单(草案)》、《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 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内务司法 工作委员会的决定(草案)》。
上午11时 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1. 表决《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延期召开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 议的决定(草案)》;
2.表决《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程(草案)》;
3. 表决《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4. 表决《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列席人员和旁听公民名单(草案)》;
5.表决《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邀请在主席台就座的领导名单(草案)》;
6.表决《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 格的报告》;
7.表决《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的决定(草案)》;
闭会。
会议日程如临时需要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