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转交昭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昭通市2014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通知》(昭人通〔2014〕42号)收悉,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作出批示,就落实审议意见、抓好下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
为进一步提高重点税源管理水平,增强组织收入的主动性,市人民政府责成财税部门进一步完善了重点税源管理机制。一是建立重点行业税收台账管理制度,做好重点税源税收入库监控分析工作。二是建立重点企业税收台账报告制度,由烟草部门按月登记昭通卷烟厂应缴和入库税款,及时、准确掌握税收情况。三是建立重点工程税收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向家坝、溪洛渡、白鹤滩水电站(以下简称“三站”)的税收管理台账制度,按季度对“三站”建设环节和发电环节的税收实现和缴纳情况进行监控,确保“三站”税收的及时入库。
二、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对新创办企业的各项扶持政策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国家和省相继出台了系列对新创办企业的扶持政策,市政府高度重视,先后两次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四次召开经济运行分析会议,制定了贯彻文件认真贯彻落实。一是及时申报争取。国家和省对新创办企业的各项扶持政策出台后,市政府第一时间印发市级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学习贯彻,并安排各位副市长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对照省文件精神,对号入座,及时组织申报争取和兑现政策,完成了2014年度国家、省扶持企业项目申报工作以及2014年度新创办企业项目申报工作。通过网络申报审核和纸质审核,对各县区筛选上报符合申报条件的146个项目进行审核上报,全力争取支持。二是落实扶持资金。对省政府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措施中明确的“对新创办的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以获得3万元的财政补助和10万元贷款支持”政策,及时配套市级补助资金并下拨到各县区,保障新创办微型企业及时受益。三是加大政策宣传。通过到企业调研、会议精神传达、省级资金申报网络平台、财政快报系统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级主流媒体宣传等多种手段,广泛宣传国家、省的相关扶持政策,并对发展前景好、创新能力强、有潜力且符合扶持条件的企业申报工作进行指导服务。四是强化督导落实。市政府成立了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督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11个督导工作小组,明确各督导组每月用不低于三分之一的时间到县区开展督导,在督导工作中,把国家和省对新创办企业各项扶持政策的落实情况作为重点之一,全方位、多层次跟踪督导,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加快落实年初预算支出,及时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实现资金支出目标
为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和效率,特别是对上级专款和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款,市政府专项制定了《常务会议决定事项督查任务分解制度》对重点事项进行了专项分解,重点督查,限时办结。针对专款下达,市财政局及时出台了限时办结制度,提出办理时限要求,明确市本级专款6月底前下达拨付60%以上,11月底前全部下达完成,同时对金额较大的项目实行单项督促办理,财政预算执行进度和效率显著提升。1—10月,全市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25.2亿元,同比增支44.8亿元,增长24.9%,其中:市本级支出16.7亿元,同比增支4.5亿元,增长36.9%;县、区级完成208.5亿元,同比增支40.4亿元,增长24%,是近年来财政预算支出进度最快的一年。在1—10月的财政预算支出中,民生支出达193.2亿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85.8%,占比比上年同期增0.8个百分点。
四、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全年预算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今年以来,受宏观经济下行、煤炭企业停产整顿、水电企业增值税退税等政策性减收因素及溪洛渡、向家坝水电站水资源费无法在今年征收入库和鲁甸6.5级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影响,全市年初确定的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无法完成,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对主要减收因素进行了系统测算,提出了《2014年昭通市调整预算报告》按程序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2014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调整为504028万元,较年初预算526940万元调减22912万元,下降4.3%,比2013年决算数474721万元增长6.2%。市政府按照调整预算确定的收入目标,及时分解落实收入任务,严格落实收入目标责任,确保调整后的收入目标圆满实现。截至10月31日,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7222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8757万元,增长24.1 %。
五、进一步加大向上汇报和反映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投入
市政府高度重视向上汇报争取工作,坚持每季度排出时间表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汇报协调,争取支持。今年以来,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率队,先后到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民政部、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扶贫办等部委进行汇报,到省发改委、工信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等省直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并配合国家发改委、减灾委、交通运输部等部委和省直有关部门及工作组多次深入我市灾区调研,把昭通急需解决的有关问题及时反映给国家有关部委和省直有关部门,尽最大努力争取上级给予昭通更多关心和支持。通过努力,2014年省对我市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资金补助426597万元,比上年的384754万元增加了41843万元,增长10.9%;民族地区转移支付4900万元,比上年的4600万元增加了300万元,增长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