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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位置: >常委会会刊 >2014年第19期(总第91期)

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昭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改进落实情况的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5.28 阅读:620

昭通市人大常委会:

2014年8月21日至22日,昭通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映枢所作的《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8月28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向市中院转交了《昭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及时在党组会议和审委会会议上通报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并就改进落实所提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具体的改进措施并认真加以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强化认识,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针对常委会要求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努力提升行政审判专业化水平的意见,市中级人民法院从五个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主线,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群众路线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等教育活动为重点,强化行政审判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积极引导广大法官干警不断增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二是切实加强人员保障工作,注重行政审判队伍的相对稳定性,对现有审判力量进行优化配置,确保各项审判力量相互兼顾,保证有必要的人员来推进行政审判工作正常开展。三是重视对行政审判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把握,积极组织法官参加上级法院及有关方面组织的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和修改及新颁布的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引导法官重视对新近出台行政司法政策的运用实践,更新法律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四是有效发挥激励机制在队伍建设中的促进作用,在外出学习培训、考察交流、评先评优、干部培养、职级待遇落实等方面给予行政审判法官较为全面的倾斜,积极落实绩效考核制度,全面激发广大行政审判法官的工作积极性。五是强化对行政审判队伍的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政风险保证金和一案一承诺等制度,开展专项教育整顿活动,适时应对纪律作风建设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苗头,并进行整改和预防,增强队伍的拒腐防变能力。

二、认真履职,有效发挥职能作用

针对常委会要求提高认识,提升行政审判的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的意见,市中级人民法院从六个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依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引导行政审判法官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转变服务观念、改进服务方式、完善服务措施,更好地发挥行政审判在维护行政相对人、规范行政行为、强化法治宣传、促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二是在推进常规工作、做好个案审判工作的同时,加强对类案的调查研究,结合昭通实际,重点就涉及民生和群众反映强烈、案件较多的问题进行成果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为有关方面提供对策建议,强化对行政纠纷的外围和源头治理。三是在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努力做好行政个案审判工作的基础上,重视行政和解在缓解行政相对人及行政机关之间的矛盾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与行政调解之间的机制衔接和配合,不断完善行政审判工作机制,拓展行政案件的解决途径。四是结合法院专网建设,加大科技在行政审判工作及管理中的应用力度,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对案件的办理情况及流程进行全面监督,做到程序公开、审判公开、结果公开,并注意总结两级法院在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裁判结果方面存在的问题,逐步统一和平衡裁判标准,消除群众对行政审判“官官相护”质疑,有效提升行政审判质量和权威。五是以行政诉讼案件管辖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加大指定管辖、异地管辖的力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制度,积极配合上级法院推进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工作,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人民法院能够公正独立行使行政审判权。六是积极组织开展庭审观摩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人士旁听案件庭审,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以及检察监督、社会监督和上级法院、政协的监督,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扎实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及庭审评查的“两评查”活动,从规范庭审及法律文书入手,在法律适用及裁判文书说理上着力,全面规范和促进行政审判工作。

三、注重协调,努力营造和谐环境

针对常委会要求重视协调交流,加大沟通力度,健全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的意见,市中级人民法院从五个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扎实推行风险评估预警、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加强与上下级法院之间的沟通交流,注重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逐步统一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审判业务方面的认识,适时对审判委会讨论案件的参加人数及讨论方式进行改进完善,有效健全内部工作机制。二是认真落实宪法的规定,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及“一府两院”之间的关系,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调交流和良性互动,突出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审查这一重点,完善行政案件相对人依法维权和行政纠纷化解机制,以及矛盾预警机制和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促进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三是着力推进与市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和检察机关建立每年一次的司法与行政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昭通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报制度,推行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及时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通报行政审判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情况,切实提高行政首长的出庭应诉率,促成政府各部门更好地加强和规范行政行为。四是积极延伸行政审判的司法监督职能,重视发挥司法建议在规范行政行为方面的作用,着力规范和提升司法建议的内容和质量,针对行政行为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并建立和完善司法建议的落实反馈制度,及时向有关方面通报司法建议的落实情况,更好地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五是及时向上级法院和有关方面反映在司法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意见和建议,为推进和促进行政诉讼立法工作提供基础材料。

四、扩大宣传,提升群众法治观念

针对常委会要求加强宣传教育,不断增强法治观念的意见,市中级人民法院从三个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工作,注意发挥重大敏感案件的审判在促进区域综合治理及对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作用,扎实推进“阳光司法工程”活动,让一批行政案件的开庭走进校园、厂矿、企业和社区,努力通过公开开庭、以案释法、法律宣传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并通过问卷调查、现场解答等方式增强与旁听人员的互动交流,增强社会公众对《行政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二是依托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不断加大诉讼指导工作,把案件受理等必须的手续条件通过宣传资料及上墙公示等方式公之于众,并注重个案受理的诉讼指导,耐心细致地向行政相对人讲解有关要求和规定,逐步消除行政相对人 “不知告”、“不会告”的状况。三是对门户网站进行改版调整,在注重工作动态、工作措施、工作成效宣传的同时,加大个案审判及服务保障民生方面的内容及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完善院长信箱的功能,加强与有关媒体的合作和沟通,强化对行政审判中遇到的重特大案件的审判工作的宣传,特别是突出对法律适用、裁判说理及教育预警方面的宣传,不断增强行政审判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升行政审判工作影响力。

人民法院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依法治国和加强人民法院审判事业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一如既往地坚持和做好接受监督的相关工作,立足行政审判职能,积极改进工作方式,强化督促检查工作,确保人大及其常委会所提各项意见得到全面落实,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