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9日在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昭通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唐正荣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委托,向本次会议作关于对昭通市201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于2014年10月14日召开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市财政局《关于昭通市201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及相关情况汇报,对预算调整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市人民政府提出,年初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因经济形势的变化及自然灾害的影响,从目前的执行情况看,一是预计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较年初预算有所增长;二是在年初预算后,省财政在结算中增加市级补助,相关项目结转后,市级净结余增加;三是省对我市转移支付增加,市级可用财力增加;四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新增的一些必不可少的项目确需财政安排资金。因此,需要对市本级预算作出相应的调整。
一、地方公共财政预算调整情况
(一)预算收支调整情况。一是地方公共财政收入调整为143920万元,比年初预算137182万元调增6738万元;二是地方政府债券收入调整为70000万元,年初无预算,年度执行中省下达收入,调增70000万元;三是上级补助收入调整为1532956万元,比年初预算918331万元,调增614625万元;四是上年结余收入调整为71602万元,比年初预算69521万元调增2081万元,结转支出调整为71567万元,比年初预算69521万元调增2046万元,净结余调增35万元;五是补助下级支出调整为1391859万元,比年初预算849487万元调增542372万元;六是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支出调整为36500万元,年初无预算,调增36500万元。通过调整,可用财力调增112526万元,加下级上解收入9295万元,调入资金3000万元,收入总计由年初预算的1137329万元调整为1830773万元,收支平衡。
(二)增收收入安排使用情况。预算调整增加的收入共安排到8个大类支出,一般公共服务840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400万元,教育支出1123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7314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48万元,农林水事务20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15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一)预算收支调整情况。一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为16803万元,比年初预算4440万元调增12363万元;二是上年结余收入调整为25516万元,比年初预算25323万元调增193万元;三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16803万元,比年初预算4440万元调增12363万元。通过调整,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42319万元,支出16803万元,年末结余25516万元,收支平衡。
(二)增收收入安排使用情况。预算调整增加的收入主要用于政府住房基金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等4个方面。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不作调整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不作调整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市本级年度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符合法律和现行政策的规定,符合昭通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调整后的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是平衡的,方案是可行的。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同时,财经委员会建议:一是要严格执行调整后的预算方案,采取切实措施,确保调整后的收入预算圆满完成,确保调增的收入用在调增的支出项目上;二是要严格依法治税,要做到应收尽收,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出台的一系列优惠政策,促进税基不断壮大;三是要扎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尽力压缩“三公经费”等不急需的支出,把有限的资金用到民生保障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项目上;四是要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大预算资金监督管理力度,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五是要继续高度重视政府债务问题,防范财政风险;六是如果年终还有超收收入,应主要用于归还政府性债务,如上级还有追加经费,应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用途使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