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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位置: >常委会会刊 >2014年第16、17期(总第88、89期)

昭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5.28 阅读:417

2014年8月21日至22日,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映枢所作的《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12年以来,市、县两级人民法院不断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积极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化解各种社会矛盾,提升行政审判队伍素质等方面做了大量有效工作。但也存在行政审判工作宣传教育不够深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发挥不够,行政审判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等问题。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推进行政审判工作深入开展

全市法院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从实现公平正义,促进依法治市,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及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提高对做好行政审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充分认识依法公正审理行政案件,既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维护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公信力的需要,更是推进法治昭通建设的需要。要高度重视行政审判工作,不断建立和完善行政审判工作机制,提高行政审判质量和效率,促进行政审判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增强社会的法律意识

全市法院要进一步加大对行政审判的宣传力度,把宣传工作与普法工作紧密结合,采取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行政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推进行政审判巡回审理,让行政审判庭审活动进机关、企业、社区和乡村,不断增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律意识,改变部分群众“信访不信法”的思想,逐步解决“不知告、不会告”的状况。要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运用法律依法维权,实现司法为民。

三、进一步强化职能,树立行政审判的公信力和司法权威

要进一步破解行政诉讼中的“三难”(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问题,加大行政审判执行力度,充分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要坚持司法为民,大胆履行行政审判职能,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全力推行行政诉讼案件管辖制度改革,加大指定管辖、异地管辖、提级管辖的力度,防止和排除行政干预,促进司法公正。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加大对县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指导的力度,采取有力措施,推进行政审判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进一步完善机制,促进行政审判良性发展

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加强与市人民政府沟通,建立每年举行一次司法和行政联系会议的制度,就司法与行政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形成共识。要积极延伸行政审判监督职能,提高司法建议的质量,加大司法建议力度,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五、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行政审判专业化水平

全市法院要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充实行政审判力量,配齐行政审判人员,保持行政审判队伍的相对稳定,切实改变“一人庭”、“二人庭”的现状。要多形式、多渠道加大对行政审判人员的培训力度,拓宽知识领域,提高业务素质,增强审判技能,实现行政审判能力和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