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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位置: >常委会会刊 >2014年第16、17期(总第88、89期)

昭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5.28 阅读:513

2014年8月21日至22日,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农业局局长肖本敏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我市高原特色农业产业优势突出,特点鲜明,发展潜力大,前景好。2012年省第九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发展高原特色农业产业以来,全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强化措施,高位推动;相关部门认真履职,扎实工作,狠抓落实。全市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发生了新的变化,取得了新的进步。但同时也还存在基础设施条件差,制约因素大;龙头企业少,实力弱,带动能力不强;主导产业不突出,规划布局不合理;特色优势产业基地规模小,规范化管理水平不高;支持政策不配套,推进措施落实不到位等诸多突出问题。为有力促进全市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常委会组成人员特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理清发展思路

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结合区域特点和资源优势,选准主导产业,优化规划布局,找准主攻方向,理清工作思路,强化推进措施,坚定不移抓落实。建议对以昭鲁优质苹果为品牌的苹果产业、以昭通乌天麻为品牌的中药材产业、以昭通优质核桃为品牌的核桃产业、以金江花椒为品牌的花椒产业、以昭通乌金猪为品牌的生猪产业、以昭通乌骨鸡为品牌的土鸡产业、以黄牛冻精改良为支撑的肉牛产业、以无公害标准为技术支撑的蔬菜产业、以筇竹为品牌的竹产业等主导优势产业进行深入研究,明确市级主抓的主导产业及目标任务,集中力量做优、做特、做大、做强主导产业。

二、建立和完善推进产业发展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确保全市每个主导产业实现“七个有”:一是有主管主抓的政府领导;二是有主管主抓的工作部门及工作队伍;三是有一批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四是有一支专门的技术人员及科研人员队伍;五是有一项专门的扶持发展资金;六是有一套专门的支持政策;七是有一个专门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三、加强基础建设,努力改善发展条件

市人民政府要紧紧围绕主导产业发展需要,积极争取和整合项目资金,加大投入,切实加强农田、水利、交通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努力为主导产业发展提供必要的基础条件;要积极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序流转,努力促进主导产业基地规模化建设。 

四、积极扶持和发展壮大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

市人民政府要坚持在项目、资金、科技、金融等方面积极引导与扶持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与壮大,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的辐射带动作用,努力提高基地建设规模化、种植规范化和管理科学化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创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提升农特产品精深加工能力,延伸产业链,增加附加值,真正走出一条农业产业高效发展的路子。

五、加强农业科技队伍建设,研究解决农业科技人员不足的问题

强化农科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努力提高现有农科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和充实农科人员队伍,努力满足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的需要。

六、研究解决涉农企业和农民融资难的问题

市人民政府要协调金融部门全力支持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搭建融资服务平台,做好“三证”(房屋所有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林权证)抵押贷款、信誉贷款、小额贴息贷款等衔接工作,创造条件支持设立农业贷款担保公司、扩大农业产业保险种类等,助推农业产业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