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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位置: >常委会会刊 >2014年第14期(总第86期)

昭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昭通市城市房地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5.28 阅读:390

2014年4月23日指24日,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田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昭通市城市房地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房地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引导和促进昭通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保持全市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有利于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住房消费需求,有利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十二五”以来,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把城镇化建设和房地产业发展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采取一系列强有力措施,在加快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群众住房条件明显改善,城市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但由于我市房地产业起步较晚,仍存在市场不成熟、发展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为认清形势、坚定信心、看准前景、找准差距、克服困难,进一步促进昭通城市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强化规划约束,突出建设特色。市人民政府要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科学制定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房地产开发年度用地计划,将城市规划和房地产业发展规划有机结合,用规划指导房地产开发和建设,做到中长期有规划可行,年度有详细计划指导;城市、小区的规划建设要突出地域特色和文化特色,在提高品质、提升效益上下功夫,建设特色明显、环境优美的城市和小区,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的统一。

(二)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引导和监督管理。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强化精品意识,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的原则和生态小区建设要求,严格审查项目设计方案和项目验收,引导和督促开发企业创建精品小区、精品住宅,做到质量、品位、特色、环保和便民相统一;建立健全协调联动的开发建设管理机制,增强工作合力,加强资质、开发项目审批、项目验收、房地产交易的动态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随意改变土地性质、更改设计方案、哄抬房价和商品房销售中违规操作等行为,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确保房地产市场依法规范运行;加强对售后商品房的监管,切实加强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市人民政府在大力发展城市相关产业、推进产城一体化的同时,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着力抓好新开发住宅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解决好供水、供电、排污管网、医疗、教育、交通站点、市场建设等问题,满足居民生活需要。

(四)加强物业管理。市人民政府要督促有关部门以制度完善为重点,及时制定出台有关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的指导性文件,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和收费;建立对物业服务的监督评估机制,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市场准入进行严格的把关,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建立健全推进物业管理社区化的体制机制,把社区建设、管理和小区物业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统一归集、使用和管理制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加快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市人民政府要认真研究二手房交易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解决二手房信贷渠道不畅、二级市场服务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加快房地产交易中心建设步伐,加大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培育力度,为住房消费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