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4日)
昭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 勇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同志们: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会议开得很成功。下面,围绕这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的有关内容,我讲四点意见。
一、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打造高效优质政务平台
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重要措施,对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提高服务效率、优化发展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近年来,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紧紧围绕实现“规范、便民、高效、廉洁”的政务服务目标,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效率,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环境、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全市政务服务工作基本实现市、县、乡三级全覆盖,初步形成了规范有序的工作运行机制。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政务服务工作与党中央、国务院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与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形势,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着一些不适应、不到位、不平衡的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希望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充分认识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大胆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努力打造良好发展环境。一是要深化认识。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设政务服务体系、构建新型政务平台、改善政务服务环境的重要意义,把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作为确保政府自身建设各项制度落实、转变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推进廉政建设、构建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全力推进,为昭通跨越发展注入强大的内生动力。二是要深化政务服务体制改革。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紧盯机制建设、简政放权、流程再造三个重点,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做到少审批、严监管、重服务,实行精细化管理,确保服务管理体系建设稳定、规范、有序。三是要落实好“两集中两到位”措施。 要从机构编制、办公场地、人员配备、运行经费等方面保障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现场办理;要加大考核督查力度,下决心解决好部门不愿意“放权”的问题;要选派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直接从事行政审批工作的人员到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授予具有实质意义的工作权限;要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明确职责权限,提高综合素质,提高行政审批事项现场办结率。四是要拓展服务功能。在服务场地、设施满足需要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拓展丰富政务服务的领域和范围。凡是应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且有利于方便群众、有利于提高行政效能、有利于加强对权力运行监管的各类行政事项和服务事项,都应纳入政务服务大厅办理。要逐步将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规范运行,努力延伸服务链条,为社会提供多种形式的便民利民服务。五是要提升服务效能。要健全效能建设制度,完善并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考核评议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坚持靠制度规范、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确保服务中心各项工作在制度规范内运行。要加强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充分发挥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和投诉窗口作用,依托行政审批平台对服务窗口、审批事项和责任岗位进行实时监控和预警纠错,确保责任追究到位、问责执行到位。
二、抓好房地产业发展,加快推进昭通城镇化进程
房地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引导和促进昭通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保持全市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有利于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住房消费需求,有利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十二五”以来,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把城镇化建设和房地产业发展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采取一系列强有力措施,在加快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群众住房条件明显改善,城市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但由于我市房地产业起步较晚,仍存在市场不成熟、发展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清形势,坚定信心,看准昭通良好的发展前景,科学分析差距,勇于克服当前的各种困难,全力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健康、可持续发展。一是要编制完善房地产业规划。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科学制定房地产业发展规划,用城市住房建设规划和房地产开发年度用地计划有序指导房地产开发和建设,做到中长期有规划可行,年度有详细计划调控,严格审查项目设计方案和项目验收,做到质量、品位、特色、环保和便民相统一。二是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引导和监督管理。要强化精品意识,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的原则,引导和督促开发企业创建精品小区、精品住宅,提高建设品位;要建立健全由住建、发改、国土、税务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协调联动开发建设管理机制,增强工作合力,加强资质、开发项目审批、项目验收、房地产交易的动态管理;要加大执法力度,对于随意改变土地性质、更改设计方案、哄抬房价和商品房销售中违规操作的行为,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确保房地产市场依法规范运行。三是要加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在大力发展城市产业、推进产城一体化的同时,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着力抓好新开发住宅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重点解决好供水、供电、排污管网、医疗教育、交通站点、市场开发等问题,满足居民生活需要。四是要加强物业管理。及时制定出台有关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的指导性文件,建立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集、使用和管理制度,规范物业管理行为。要建立联动协调沟通机制,明确物业管理企业与各相关职能部门、社区之间的职责、权力和利益,理顺相互之间的关系,并发挥好业主委员会的主体作用。要督促物业管理企业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五是要加快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切实解决二手房信贷渠道不畅、二级市场服务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加快房地产交易中心建设步伐,加大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培育力度,着力扶持一批讲信誉、有实力的中介服务机构,为住房消费提供优质服务。
三、加快职教中心建设进程,确保如期实现既定目标
职教中心建设,事关全市职业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是全市各族人民的迫切愿望,是昭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2012年10月市职教中心开工建设以来,市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多次深入施工现场调研,听取情况汇报,并就建设的相关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去年4月,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加快推进昭通职业教育中心建设的决定》。决定作出后,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加强对职教中心建设的领导,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强化督促检查,积极推进市职教中心建设。但在建设过程中,还存在配套设施不全、用地移交迟缓、建设资金缺口大等困难和问题,影响了职教中心建设顺利推进。职教中心建设,功在当前,利在长远,是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攻坚克难,千方百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及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融资难、用地难等问题,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环境,确保项目建设快速推进。同时要强化质量监管。要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设计规划施工,强化管理,注重安全,做到高标准、高起点、高质量建设,切实把市职教中心建设成为优质工程、精品工程、放心工程。
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项涉及统一执法思想、规范执法主体、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和执法信息化建设等内容的系统工程,没有执法的规范就没有队伍的规范、业务的发展、形象的提升。习总书记指出:“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促进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公安机关在依法行政中具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和使命,而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工作的核心和灵魂,是推动整个公安工作的支点。2010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部署要求,从执法主体、执法制度、执法管理、执法办案场所、执法信息系统等几个方面加强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人民警察的执法理念、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有明显提高,在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自身执法形象、执法公信力等方面都有积极改善。但也必须看到,全市公安规范化执法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同党和人民的要求、同社会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法治意识。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培育公安民警的法治理念、大局理念和民本理念,切实增强公安民警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政治认同、感情认同、理论认识,使规范、文明、理性、平和执法成为广大公安民警的一种自觉行动和自发要求。二是要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环节。从当前执法活动中容易发生问题的薄弱环节入手,切实加强具体执法标准的细化工作,严密执法程序,规范执法环节,切实增强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努力确保民警每个执法动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三是要借助信息推力,加强执法监督。充分借助警务综合平台建设,着力推行网上执法办案、执法监控、执法问题研判和执法质量考评一体化流程,为监督指导工作提供依据。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坚决遏制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发生。四是要转变办案观念,强化执法保障。要转变传统执法模式,切实改变“重审轻查”、“重口供轻证据”等思想影响,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加快实现由“依赖口供破案”向“依靠证据办案”的转变;要加大对刑事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科学制定办案考核指标,努力提高破案率,提升案件质量;要强化办案保障措施,切实解决基层和执勤民警执法必需设备,认真落实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等制度,确保执法安全。五是要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综合素质。要在着力解决好基层警力不足、经费不足等实际问题的同时,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及时更新民警知识结构,不断提高民警执法技能和现场处置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公安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