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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位置: >常委会会刊 >2014年第14期(总第86期)

昭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昭通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5.28 阅读:439

2014年4月23日至24日,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秘书长郝流勇所作的《昭通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紧紧围绕实现“规范、便民、高效、廉洁”的政务服务目标,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效率,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环境、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政务服务工作基本实现市、县、乡三级全覆盖,初步形成了规范有序的工作运行机制。同时也指出,当前我市政务服务工作与党中央、国务院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与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形势、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着一些不适应、不到位、不平衡的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进一步深化对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认识。市人民政府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设政务服务体系、构建新型政务服务平台、改善政务服务环境的重要意义,要把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作为确保政府自身建设各项制度落实、转变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推进廉政建设、构建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全力推进,为昭通跨越发展创造优越的环境。

(二)要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体制改革。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紧盯机制建设、简政放权、流程再造三个重点,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做到少审批、严监管、重服务,实行精细化管理,确保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稳定、规范、有序。

(三)要进一步落实好“两集中、两到位”措施。市人民政府要从机构编制、办公场地、人员配备、运行经费等方面保障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现场办理;要加大考核督查力度,政府领导要牵头认真研究,梳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严格按照“应进必进、进必授权、授权必到位”的原则,杜绝体外循环的现象,下决心解决好部门不愿意“放权”的问题;要选派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作风正、服务优的人员到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授予具有实质意义的工作权限,并在政治上、工作上予以关心支持;要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坚决清退不符合要求的窗口人员,维护好服务中心的形象,维护好政府的形象。

(四)要进一步拓展服务功能。市人民政府要在服务场地、设施等条件具备的前提下,进一步拓展丰富政务服务的领域和范围。凡是应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且有利于方便群众、有利于提高行政效能、有利于加强对权力运行监管的各类行政事项和服务事项,都应纳入政务服务大厅办理。要逐步将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规范运行,努力延伸服务链条,为社会提供多种形式的便民利民服务。

(五)要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市人民政府要健全效能建设制度,完善并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考核评议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坚持靠制度规范、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确保服务中心各项工作在制度内规范运行。要加强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充分发挥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和投诉窗口作用,依托行政审批平台对服务窗口、审批事项和责任岗位进行实时监控和预警纠错,确保责任追究到位、问责执行到位。

(六)要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能。市人民政府要切实解决好审批环节过多、周期过长、行政效能低的问题。要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加快实施网上受理、网上审批,提高工作透明度,着力打造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