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4日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王金山的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二、免去魏福海的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裁判庭庭长职务;
三、免去周应彪的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四、免去王碧的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五、免去颜九华的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六、免去何辉的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七、任命王金山为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八、任命魏福海为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九、任命王国全为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十、任命周应彪为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裁判庭庭长;
十一、任命王碧为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十二、任命陆瑜为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十三、任命颜九华为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