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为认真谋划好全年工作,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计划性、科学性和针对性,提升市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水平,保证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和人大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特提出2015年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市委三届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市进程目标任务,紧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依法履行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三项职权,突出抓好调查研究、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代表工作四项重点任务,解放思想,锐意创新,敢于担当,充分发挥好人大监督职能,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奋力谱写“中国梦”昭通篇章作出新贡献。
二、把握的原则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自觉把市委的领导贯穿在人大工作的方方面面,把体现人民意愿、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市委发展战略、工作思路、决策部署开展人大工作,切实把市委的意图和决策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使人大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过程中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行使职权,确保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三)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以人为本,践行群众路线,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切实把人大工作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使人大工作顺应民心、符合民意、集中民智、贴近民生,体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要求。
(四)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立足市委工作的重点、政府工作的难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工作,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努力增强履职实效。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寓支持于监督,全力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切实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
三、主要任务
(一)调查研究。1. 围绕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有关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调研。对《水法》贯彻实施情况,侨务工作情况,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贯彻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情况,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情况,鲁甸“8·03”地震灾区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情况,《昭通市扶持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规划(2011—2013)》实施情况,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地方债务管理情况,《传染病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天麻菌材林建设情况,地质灾害治理工作情况,教师队伍建设情况,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监所检察工作情况,“六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市规划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调研,为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有关工作报告提供参考。2. 围绕市委工作的重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工作调研。根据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安排,适时组织对全市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市委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全面深化改革以及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中的重点问题,社会普遍关注、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调研。3. 围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人大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对代表反映集中的在办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存在问题情况、县(区)人大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情况、县(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处理情况、县(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情况进行调研。
(二)执法检查。围绕促进有关法律法规在我市得到正确贯彻实施,组织对《安全生产法》、《水污染防治法》、《科学技术进步法》、《禁毒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三)代表视察。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视察昭通苹果产业发展情况,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督促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四)专题询问。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五)工作评议。根据《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员工作评议办法》,适时开展对常委会任命人员的工作评议。
(六)重大事项决定。在充分调研和认真审议的基础上,适时就事关全局的重大事项做出决议、决定,把市委的重大决策和全市人民的共同意愿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国家意志,推进全市中心工作顺利开展。
(七)人事任免。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进一步规范人事任免工作程序,依法做好各次常委会会议的人事任免工作。
(八)代表工作。认真做好代表联系服务工作,深入开展主任会议组成人员走访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活动,邀请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不断提高为代表服务水平,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务;采取会议培训(会前、会中)、小组培训、专题培训等形式,加强代表履职培训;认真组织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继续组织市人大代表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分别组织旁听一次刑事案件庭审和一次行政案件庭审);研究制定《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办法》,切实加强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加强代表活动经费落实情况检查,促进代表活动经费全面落实;指导好代表活动阵地建设,积极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进一步加大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力度,不断规范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流程,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质量,促进代表主体作用充分发挥。
(九)专项检查。对市人民政府执行《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渔洞水库一级保护区内住户易地扶贫与新农村建设的决定》、《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昭通中心城市环境治理世行贷款项目建设的决定》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进行检查。
(十)其他工作。1. 开展跟踪监督。对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昭通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2. 召开专题会议。适时组织召开全市人大财经工作会议、人大宣传工作座谈会。3. 做好其他有关工作。围绕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及民主政治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的工作安排,适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分两批组织市、县(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到全国人大培训中心学习培训;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特别是“三公”经费情况进行抽查,向常委会组成人员提供参阅材料;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云南省昭通城市管理条例》立法相关工作;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云南省昭通天麻发展条例》立法调研;做好2014年云南环保世纪行活动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人大好新闻、好作品评选活动;完成市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临时交办的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作风建设有关要求,抓好常委会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落实,不断巩固扩大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努力提高常委会依法履职水平和机关服务保障能力,树立常委会及其机关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二)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切实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执法检查及视察活动,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围绕依法有效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发挥人大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注重多方听取意见特别是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强化随机走访调研,力求全面掌握真实的第一手资料,真正做到了解民情、反映民声、集中民智。通过深入调研积极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为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增强工作实效奠定基础。
(三)加强跟踪监督,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切实加大对“一府两院”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办理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等工作的跟踪监督力度,对重点工作和难点问题进行持续监督,不断拓展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四)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一是自觉坚持和依靠市委的领导,紧紧围绕市委的部署来谋划和开展工作,及时就人大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和困难向市委请示报告,主动争取市委的工作支持,做到与市委同向。二是加强与“一府两院”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注重以监督工作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工作,做到与“一府两院”同力。三是切实加强对县(区)人大工作的指导和联系,积极帮助县(区)人大常委会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全市人大工作协调有序推进。四是加强对市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工作的统筹安排,着重对调查研究、执法检查和视察活动的人员组成、时间安排、内容及重点、对象地点等进行统筹,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执法检查和视察活动,着力提高工作质量。
(五)加强探索创新,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认真研究把握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规律与特点,注重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做法,结合昭通实际,进一步完善监督方式,完善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开展工作评议的运行机制,完善人事任免程序,创新代表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常委会各项工作制度和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推进常委会及其机关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人大工作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