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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位置: >常委会会刊 >2014年第14期(总第86期)

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5.28 阅读:420

——2014年4月23日在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昭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王  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张纪华市长的委托,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会议报告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2009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安排部署,紧密结合平安昭通、法治昭通建设实际,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公安工作的核心来抓,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公众安全感在全省排名逐年稳步提升,2013年上升至全省第二位,创历史之最。2010年至2013年,全市刑事案件立案数分别为10459件、11473件、12953件和15438件,同比分别上升41.17%、9.69%、12.9%和19.18%;破案数分别为5458件、5592件、6760件和6970件,同比分别上升19.07%、2.46%、20.89%和3.11%。行政案件受理数分别为14048件、24062件、34762件和65848件,同比分别上升12.82%、71.28%、44.47%和89.42%;查处数分别为13971件、23783件、34882件和66514件,同比分别上升12.65%、70.23%、46.67%和90.68%。公安信访案件数量逐年下降,其中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同比分别下降21.74%、14.18%%和10.9%。民警违法违纪人数大幅下降,其中2010年和2011年实现民警违法违纪“零发案”。在全省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年度综合考核中,我市自2010年以来连续四年位居全省前六位,一大批集体和个人受到国家公安部、省公安厅等上级的表彰和奖励,公安执法工作进入良性循环轨道。回顾总结近五年来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艰辛历程,我们主要抓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狠抓组织领导建设,良好工作氛围普遍性形成。

我们牢固树立“抓执法就是抓业务、抓执法就是抓队伍、抓执法就是抓形象”的思想,将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全市公安机关“1·333·5·1”警务系统“三条贯穿线”之一进行谋划部署,全力推动。一是“一把手”高度重视。我们始终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全市公安工作的“灵魂工程”、“系统工程”和“基础工程”,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市、县区均成立了以公安局长任组长的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组,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头促,法制部门协调推,办案部门共同管的局面全面形成。二是层层细化工作责任。市公安局制定下发了《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十项措施》等系列文件和制度,科学细化分解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重点任务,逐一明确各项任务的牵头部门、承办单位、工作责任和时限要求,确保每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落实。三是强化考核全力推动。把执法规范化建设纳入市公安局对各县区公安局和市公安局各部门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力推动。同时,将市公安局党委领导与所分管联系的县区公安局、市公安局各部门与对口的县区公安局业务部门分别捆绑考核,构建市公安局党委领导、业务部门与基层一线所队对口督导、捆绑考核的执法规范化工作机制。

(二)狠抓执法主体建设,民警执法素质跨越式提升。

我们紧紧围绕执法主体这个最根本、最活跃的因素,结合实际,多措并举,狠抓执法主体建设,极大地提升了公安队伍整体执法能力。一是大力开展执法培训。市、县区公安机关先后相继组织开展各类执法培训220余期,培训干警16000余人次。同时,邀请市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授课,为全市公安机关培养了一大批知识全面、业务精湛的师资人员。二是积极组织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全市公安民警通过基本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4412人次,参考通过率为97.9%;通过中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1147人,参考通过率为86.9%,全市公安执法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三是积极培养专业人才。出台鼓励民警参加学历教育和国家司法考试的意见,引导民警自觉学法用法,对考取法律硕士研究生并获得学位和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干警,给予经济上的奖励。

(三)狠抓执法制度建设,公安执法活动更加标准。

我们以贴近实战为着力点,以解决执法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建立规范民警执法的长效机制,从制度层面逐步实现民警执法行为规范化,将法律规定的动作、语言及办案程序固化为民警的自觉行为。一是执法制度日趋完善。建立了《民警执法工作职责》等30余项执法制度,进一步细化了执法环节,规范了执法行为。二是监督机制更加健全。市公安局与市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规定》等系列制度,推动建立了公、检、法、司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四长”联席会,分层次、分警种开展执法管理体系建设。三是机制制度落实到位。及时编印下发了全市《公安执法办案手册》等执法规范,做到所有民警人手一册。

(四)狠抓执法管理建设,传统办案模式信息化转轨。

着眼于执法工作事前、事中、事后整个流转过程,着力构建全过程、立体化的多维立体管理模式,最大限度发挥执法管理整体效能。一是案件实现100%网上考核。按照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我们筹资450万元,顺利完成昭通市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以下简称“警综平台”)建设,从2011年起,除涉密案件以外,全市公安机关办理的所有刑事、行政案件全部实现“网上录入、网上流转、网上审批、网上监督”。我们依托警综平台搭建了案件考评平台,创新建立“每月考、交叉考、逐案考”的考评方式,对全市公安机关办理的所有案件进行网上全覆盖考核。2012年以来,通过网上案件考评平台共考评刑事案件3450件,行政案件18000件,月均抽考刑事案件145件、行政案件750件。二是执法办案区改造任务100%完成。为有效提升执法办案安全和规范化水平,根据公安部和省公安厅要求,全市累计筹集1100余万元投入办案区建设,全市161个派出所中,除11个派出所因搬迁、重建及1个风景区派出所实行指定办案外,其余149个派出所全面完成了执法办案区升级改造建设任务。市公安局在修建新办公楼资金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仍投入180余万元,打造高标准、多功能,面积达450余平米的集中办案中心。三是执法记录仪100%配备。全市共投入资金530余万元,配备民警执法记录仪2258台,配备车载执法记录仪274台,承担现场执法任务的部门车载执法记录仪和民警现场执法记录仪配备均达到或超过100%,其余执法执勤部门配备率均超过上级的要求。四是执法执勤部门法制员100%配备。全市公安机关通过执法部门推荐、法制部门审核、局领导审批,为执法执勤部门选配专兼职法制员347名(其中专职法制员116名,兼职法制员231名)。法制员积极履行案件审核、执法监督管理、法律指导服务和执法办案培训等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执法执勤部门“质检员”作用,有效提高了执法办案质量。

(五)狠抓信访规范化建设,信访工作改革系统性推进。

紧紧围绕公安信访工作改革,扎实推进信访维稳工作,全市公安信访工作形势总体稳定,信访秩序良好,信访工作改革有序推进。一是持续开展信访维稳。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全面开展信访热点、难点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重点信访人员逐人逐案落实包案领导,明确稳控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深入开展信息收集和情报研判工作,依托重点上访人员积分预警系统,及时掌握信访维稳动态,迅速落实管控措施。各级“两会”期间及特殊敏感时期,全市未因涉法涉诉信访人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造成不良影响。二是推进信访工作改革。按照省公安厅关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的总体要求,市、县区公安机关迅速组建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改革工作方案,紧紧围绕“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在法治轨道内运行”的核心要求,充实信访队伍,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保障,积极推进信访工作改革。三是加大案件办理力度。以“局长接待日”为依托,狠抓信访案件办理。2009年以来,市、县区公安机关“局长接待日”共接访群众1536人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568件,评查案件210件。通过加大督办力度,共办理中央政法委、公安部、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等交办的信访案件823件次。四是推行新任科级干部到信访岗位任职培训。市公安局下发了《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信访岗位任职培训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新提拔的科级干部必须先到信访岗位任职培训,每批2人,任职培训人员必须完成22个工作日的培训,培训期间不负责任、不服管理、培训时间不足者,报市公安局党委在新任干部考核时不予转正或年度公务员考核不合格。

二、存在主要困难和问题

通过不懈的努力,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成效明显。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执法规范化建设道路任重而道远。一是极少数领导和民警法治意识依然比较淡薄,执法为民的理念不够牢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二是极少数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与当前日益严峻的执法形势还有不小差距。三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亟需进一步系统化、精细化。四是执法硬件建设力度仍需加强,执法办案场所设置管理亟待进一步规范,尤其是基层实战一线的执法装备的配备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以满足基层执法的需要。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法治公安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导向,以解决执法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提高执法主体素质、完善执法制度体系、加强执法管理、深化执法公开为重点,巩固基础,深化推进,提高水平,力争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普遍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执法工作公开化,努力提高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全面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一是着力提升全警执法能力素质。教育引导广大民警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牢固树立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稳定的能力。积极开展新法培训、出庭应诉、能力教学等多种形式的执法培训活动,增强实战能力。深入推进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使用管理,抓好执法办案场所录音录像和执法记录仪的应用,在潜移默化中养成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良好执法习惯。

二是着力构建科学长效的执法管理体系。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深入研究执法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完善执法制度、提高执法素质、健全工作机制等方面入手,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把服务执法实践作为制度建设的基本出发点,结合执法实际需要,确保制度建设的协调性、实效性和系统性。

三是着力提升做精做优执法品牌的能力。切实增强“不进则退、慢进也退”的危机意识,自我加压、勇于创新,确保全市执法工作始终位列全省前列,更上一个台阶。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不断探索、总结、固化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执法方法、执法经验和执法制度,选树、培植一批在全省、全国叫得响的“先进典型”和“执法标杆”,打造昭通公安执法工作的新品牌。

四是着力提升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把解决突出执法问题作为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切入点,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针对执法关键环节、问题多发的岗位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整治执法不公正、不严格、不规范和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执法突出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辅警教育管理,切实把好辅警“进门关”、“培训关”、“思想关”、“监督关”,有效提升辅警队伍向心力和战斗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提高公安机关依法维护社会稳定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下,牢固树立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就是抓公安工作核心的理念,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工作,深入推动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迈向新台阶,为建设平安昭通、和谐昭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