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8日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肖贵平的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免去王卫星的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三、免去马晗的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四、任命马娜、朱小二为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