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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位置: >常委会会刊 >2013年第11期(总第83期)

昭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昭通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5.27 阅读:435

2013年10月23日至24日,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远清所作的《昭通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工作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1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积极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维护了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要看到,在全市反渎职侵权工作中,还存在宣传工作不够深入,制度建设仍要健全,工作力度还需加大,队伍建设仍需加强等问题。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化认识,营造氛围。要充分认识渎职侵权犯罪的严重危害性和依法严惩的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要把反渎职侵权工作的宣传形成常态化,采取法制讲座、以案说法等宣传形式加强对查办渎职侵权案件工作的宣传,提高国家工作人员对渎职侵权犯罪危害性的认识,树立依法履职的理念,提高社会对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工作的认知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拓宽视野,加大力度。要加强调研,拓宽办案视野,紧紧围绕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民生民利和社会公平正义的一些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加大查处力度,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和群体性事件及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进行严肃查处。要建立各部门相互支持配合的良好机制,健全和落实联席会议制度、信息交流制度、线索移送制度,实现检察权与行政执法权的密切衔接和良性互动,形成惩治渎职侵权犯罪的工作合力。要强化反渎职侵权工作侦查一体化建设,统筹用好两级检察机关的侦查资源,形成侦办合力,解决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四难一大”(发现难、立案难、查证难、处理难、阻力大)的问题。

三、健全制度,严密防范。要牢固树立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理念,在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同时,加大预防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完善渎职侵权犯罪源头的防控机制,提高反渎职侵权工作的社会化预防水平。要结合办案实际,提出检察建议,帮助相关单位建章立制,规范工作程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案件的发生。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能力。要加强对干警政治思想教育,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要强化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严明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要积极争取资金,优化技侦装备,改善办案条件,充分保障人权,确保办案安全。坚持从严治检,廉洁自律,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公正司法的反渎职侵权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