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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位置: >常委会会刊 >2013年第11期(总第83期)

昭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昭通能源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5.27 阅读:388

市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23日至24日,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禄松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昭通能源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十一五”以来,市委、市政府把能源产业作为重点培育的六大产业之一,大力推动水电、火电、煤炭、风能等能源的合理有序开发。两大水电站和镇雄、威信火电站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中小水电站建设成绩喜人,电网建设扎实推进,煤炭技改升级进展顺利,风能开发有序进行,能源建设和能源产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有力支撑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同时也指出,在推进全市能源产业发展中,还存在中小水电上网电价严重偏低,火电企业亏损严重,煤炭产业结构单一,新能源开发速度迟缓等困难和问题。为此,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意见:

(一)市人民政府要从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支持和培育力度,努力推进昭通能源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要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督促相关部门围绕水能、煤炭、风能、城市管道燃气等资源,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扎实推进在建项目,力求在重大项目建设、前期项目谋划、签约项目落地上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三)要进一步破解发展瓶颈,加快电网建设和升级改造速度,增加输电保障能力,解决好输电问题;加快推进火电配套煤矿建设步伐,优化电煤资源配置;解决好调电问题,加快能源开发和载能产业发展的对接转化,着力引进一批有实力的耗能企业,促进富余电就地转化,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解决好用电的问题。

(四)要进一步落实保障措施,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对能源产业发展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的支持。优化服务环境,主动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为能源产业快速、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五)切实处理好发展能源产业与保护恢复生态环境的关系,应同步规划,严格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