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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昭通彝良“9·7”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意见的办理情况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5.27 阅读:543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转交〈关于视察昭通彝良“9·7”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情况〉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的通知》(昭人通〔2013〕15号)要求,现将市人民政府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恢复重建工程建设进展基本情况

根据《昭通彝良“9·7”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彝良“9·7”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涉及民房、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特色优势产业培育、扶贫开发、城镇建设、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生态环保等八大类工程323个子项目,规划概算投资为56.02亿元。项目按完成时限分为一、二、三期,一期工程的完成时限为2013年春节前,二期工程的完成时限为2013年9月前(其中民房重建为2013年6月底前),三期工程的完成时限为2014年9月前。

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有效监督下,各受灾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紧紧围绕实施方案和项目完成阶段目标,对照市人大视察报告中的建议和市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的审议意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狠抓工程进度和质量,基本实现了恢复重建任务的阶段目标。目前,恢复重建项目共计开工203项,竣工49项,共计完成投资37.430841亿元,其中:民房恢复重建完成投资23.862496亿元,其他七大类工程完成投资13.568345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期工程方面:一期工程共22个项目,概算总投资1.0095亿元。目前已完工20项,完工率91%,气象预警发布系统2项正在生产安装设备,共计完成投资1.295873亿元。其中36365户民房修复任务已于2013年春节前全部完工,完成投资1.095906亿元。

二期工程方面:二期工程共154个项目,概算总投资16.6989亿元。目前已开工125项(竣工19项,55项部分完工),开工率81.17%,其余29项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共计完成投资25.4129亿元。其中:民房重建3项共计31775户(彝良20963户、昭阳5031户、大关3445户、镇雄2184户、永善128户、盐津20户、威信4户)已全部开工建设,已竣工31485户(入住26389户),竣工率99.09%(彝良99.03%、大关97.48%、昭阳、镇雄、永善、盐津、威信均为100%),未完工290户,彝良县203户(受集中统建安置开工晚、气候及交通条件等因素影响,目前完成主体203户),大关县有87户(因省级重点项目太华水库地灾评估未完成尚无法动工建设),共完成投资21.74621亿元;彝良县规划外新增1077户重建户已全部开工建设,竣工992户(入住715户),竣工率为92.11%,其余85户正在进行主体施工,共计完成投资10203.8万元。2013年7月3日至7月10日,由发改、民政、财政、住建、审计、防震减灾6个部门组成的市级验收组对68140户民房修复及重建项目开展了市级民房验收,并形成了市级初步验收报告。市人民政府2013年8月4日召开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推进暨昭通彝良“9·7”地震灾后民房恢复重建市级验收总结会议,原则上同意已竣工的31413户重建户和36365修复户通过市级验收。

三期工程方面:三期工程共147个项目,概算总投资35.8474亿元。已开工56项(竣工7项),开工率38.1%,81项正在开展前期工作,10项正在积极争取协调中(商贸流通项目),共完成投资9.7016亿元。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整改工作

自收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转交〈关于视察昭通彝良“9·7”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情况〉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的通知》(昭人通〔2013〕15号)后,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针对视察报告中的建议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了逐条研究。各级各相关部门针对相关建议和审查意见,深入开展各项整改工作,努力为昭通彝良“9·7”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程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氛围。

(二)细化措施,不断加大监管力度

始终把恢复重建项目建设质量监管放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大质量安全监管力度,确保项目建成安全工程、德政工程。

一是强化民房及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派出质量安全巡查组对民房恢复重建任务最重的彝良县实行驻点指导,对其他县区实行巡查指导,对民房重建及教育、卫生等公建项目进度、质量安全、技术管理现场开展指导服务,共开展巡查31次,发出整改意见书64份,执法建议书1份;组织建筑施工企业选派23名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现场指导民房恢复重建,市、县(区)、乡(镇)重建办采取多种方式,对包保干部、建筑工匠和建房群众进行全方位的技术培训,共开展技术培训245场次,参训人员达25621人次,使受训覆盖面不断扩大和延伸。通过培训和现场指导,使监管干部、建筑工匠、参建人员和建房群众的房建知识和质量安全意识不断增强,质量安全监管力量、施工操作技能和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民房工程建筑质量普遍得到提高,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二是强化建筑材料价格和质量监管。积极组织工信、质监、工商等部门,强化对建材生产、销售环节的质量监督,对制售劣质建材的不法行为严厉打击,有效杜绝了伪劣质量建材用于重建工程项目;发改部门及时启动了价格干预措施,对哄抬价格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有效遏制了建材价格上涨过快的势头,确保了各类建材价格逐步回落,目前灾区的建材价格平稳,为重建工程高效率建设提供了材料保障。

三是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市指挥部监督检查组、督查组和各行业主管部门整合力量组成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工作纪律与制度执行、工程进度和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资金拨付与使用管理、工程质量与安全、救灾物资发放与群众生活保障等情况开展了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其进行整改和纠正,系统全面的监督检查为恢复重建任务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及程序规范有序推进提供了有效保证。

(三)强化协调,提升各项保障能力

一是项目资金协调争取力度加大。主动到国家有关部委和省直有关部门汇报灾后恢复重建进展情况,积极争取上级加大对恢复重建的倾斜和支持,恢复重建项目补助资金陆续到位。目前,各部门争取到位财政补助资金28.1218亿元(各级财政应到位资金为41.3224亿元),占应到位财政资金的68.05%。

二是项目审批效率全面加快。各级项目审批管理部门认真落实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对恢复重建项目实行绿色审批、快速办理程序,对报件完善的项目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对达到可研、设计深度,报件不齐的项目,一律实行先行审批后补报,重建项目审批核准时间大为缩短,审批效率全面提高,前期工作步伐切实加快,有效确保了项目建设的快速启动。

三是动态信息有效运行。建立了恢复重建工作动态信息报送发布制度,全面加强信息的收集、编印工作,及时、全面、快速反映了恢复重建工作动态,为上级部门及市委、市政府领导及时掌握恢复重建工作情况以及参考决策提供了信息保障。

(四)关注民生,加强特困群体救助

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受灾群众生活情况进行摸底排查,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程序,扎实做好救助对象核定确认工作,保证救助对象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对五保老人、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对象进行专门造册,在救灾物资(如过冬御寒补助及保暖设施)发放上给予特殊关照,在民房重建上(如采取统规统建、乡(镇)人民政府采取组织群众投工投劳帮建等方式进行妥善安置)给予特殊照顾。 

三、下步工作打算

按照《昭通彝良“9·7”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市恢复重建指挥部第五、六次会议精神,要实现“8月31日前全面完成教育项目,确保秋季学期开学使用,9月30日前基本完成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建设项目和城镇建设恢复重建项目,三期工程全面开工建设”的阶段性目标任务,还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开展。在下步工作中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快民房恢复重建扫尾工程进度,确保灾民早日搬迁入住

目前,彝良县还有规划内203户重建户和规划外1077户中的85户没有完成建设任务,要通过认真梳理排查,制定完成任务计划时间表,落实工作措施,调整包保力量,加大帮扶力度,确保8月底全面完成灾后民房重建工作并及时组织县级验收。大关县集中统建点87户因受太华水库移民安置区地灾评估工作影响建设滞后,要抓紧时间协调各方推进前期相关工作,确保早日完成建设目标任务。

(二)加快推进二期项目建设步伐,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入使用

二期工程除民房外共151项,已开工122项,开工率为80.79%,但是,仅有19项完工,还有29项正开展前期工作,项目竣工率还很低,与目标任务差距较大。下步工作中将把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城镇建设等项目中涉及民生的教育、卫生、能源、市政等二期项目放在首要位置,及时查找原因,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推进项目建设进度,提高项目完工率,确保二期项目按期完成投入使用。

(三)加快推进三期项目前期工作,实现开工率100%目标

三期项目147项只开工56项,开工率仅为38.1%,离阶段性目标任务差距还很大。下步工作中将加大督促力度,严格各项目责任单位按照时间节点的要求,加快项目的审批、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进度,还未落实的项目迅速向上级汇报协调,争取早日开工建设,确保9月30日前实现开工100%的目标。

(四)继续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确保重建项目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全力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特别加大对教育、卫生等公建项目、汛期各安置点、分散自建民房及其他工程的高切坡、高边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力求做到排查不留死角。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促使各项目在加快进度的同时,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五)加强督查督办,确保恢复重建顺利推进

继续组织监察、审计、财政、民政和督查等各行业主管部门组成监督检查组深入一线,深入开展全面的督促检查,促进作风转变、推进工程建设、提高资金效率,保障恢复重建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实现。

(六)加强协调汇报,做好项目资金争取工作

积极主动加强与国家、省相关部门对接,确保已承诺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同时,及时了解掌握新的投资动态,争取上级更大支持。

(七)明确责任,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

继续贯彻落实省审计厅第一阶段审计整改要求、省政府历次督查组提出的工作要求以及市人大视察报告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和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完善项目实施方案,落实资金管理和兑付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质量安全的有关工作要求,有效杜绝恢复重建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