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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位置: >常委会会刊 >2013年第9期(总第81期)

昭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昭通中心城市北部新区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5.27 阅读:466

2013年6月25日至26日,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余佑奇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昭通中心城市北部新区建设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在昭通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昭阳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昭通中心城市北部新区在征地拆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工业园区建设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着新区开发建设迟缓、安置任务艰巨、资金筹措困难、管理和服务亟待强化等困难和问题。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经认真审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强化组织领导,注重规划编制与实施,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引领作用。市人民政府要坚定信心、攻坚克难、统筹考虑,强化对昭通中心城市的组织领导,成立综合领导、协调、管理为一体高效机构,强化职责、采取措施,以科学、统一的规划指导城市建设;加大规划编制经费投入,尽快完成控制性详规和各项城市专项规划,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完善、优化征地拆迁安置政策,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市人民政府要充分借鉴外地征地、拆迁、安置的成功经验,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在做好引导、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加快安置小区的建设步伐,把传统的划地自建安置转变为组团式、社区化安置和货币化补偿相结合的安置方式。建立健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就业扶持力度。坚决遏制规划区内违法违章建筑的蔓延态势。

(三)千方百计破解城市建设资金瓶颈制约。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市级融资平台建设,成立市级统一的城市建设融资平台,对融资渠道、融资方式和融资主体进行拓展和创新。多种渠道、多种方式筹集资金,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优化投资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加大产业培育力度。一是要加大力度,积极推进北部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为开发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二是要努力推进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力度,加快拟建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尽快启动项目建设;三是要以“产城一体化”为重点,建设为基础,产业发展为核心,结合北部新区产业发展优势,尽快优化、完善产业规划,合理进行产业布局,为北部新区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产业支撑。

(五)强化责任、明确任务,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市人民政府要科学、有序的制定北部新区年度建设发展计划,落实责任和目标,建立考核体系和制度,确保开发、建设全面推进。

(六)制定、完善环保措施,为北部新区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市人民政府要督促相关部门和昭阳区人民政府,结合北部新区发展规划,依法制定完善环境保护的标准和要求,严格执行,强化监督。

(七)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提高依法管理的水平。市人民政府要着眼长远,针对北部新区城市管理较为混乱的实际,按照国务院、省人民政府的要求,《行政处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统筹中心城市管理需要,指导、督促昭阳区人民政府,按程序依法组建协调统一、高效运作的城市综合管理执法队伍,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努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