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通知公告
更多...
关闭
所在位置: >常委会会刊 >2012年第4期(总第76期)

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乡规划和山地城镇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5.26 阅读:409

市人大常委会:

按照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转交〈昭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乡规划和山地城镇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通知》(昭人通〔2012〕11号)要求,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安排,深入调研,专题研究,深入扎实抓好贯彻落实。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当前工作情况

(一)充分发挥规划引导调控作用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2012年4月6日,省人民政府批准我市城市总体规划。为切实提高维护和执行规划的自觉性,市住建局将总规成果节选部分内容在网站上公布,并设立了规划展厅,以规划成果展板、电子显示屏、多媒体等多种方式宣传规划成果和城乡建设成就。同时,通过组织宣传活动、重点地段放置宣传栏、媒体播报等措施,加大《城乡规划法》、总规文本内容和图件、规划实施与监管的程序等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了各级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建设业主和广大群众的城乡规划法制观念,提高了监督和参与的积极性。 

二是理顺事权关系,健全规划管理机制。依照《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借鉴先进地区的城市规划管理体制与规划管理模式,遵循城市规划管理由城市人民政府集中管理的原则,进一步理顺了中心城市的规划实施管理机制,完善了规委会制度,规范了规划管理、项目审批、定位验线等职能,实行统一管理,杜绝多头审批。明确了市规划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其他专项规划分别由行业主管部门编制,区规划管理部门在市级规划部门的指导下负责集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同时,明确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是违法违章建设的直接监管责任人,具体负责违法违章建设行为的监管和拆除工作;县区城管部门是监督责任人,接受对违建行为群众举报投诉,监督督促街道办事处、社区拆除违章建筑,发现一起拆除一起。

三是加快规划编制,完善规划衔接体系。按照“做优城市、做特乡镇、做美农村”的要求,加快中心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城镇建设发展规划3个规划衔接工作已经完成,全市130个乡镇的规划已经完成,18个省级特色小镇的规划已经通过省级评审。下步将抓紧各专项规划、集镇规划及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力争年底完成行政村、自然村的规划编制工作,以全面提高各层次、各类规划的配套率和覆盖率。

(二)加快推进昭通城镇化进程

一是健全完善拆迁安置办法。全面停止昭通中心城市和县城规划区的私人自建住房活动,借鉴其他地方农民搬迁、城市建设失地农民安置、城中村改造民房拆迁安置的成功经验,制定完善征地拆迁安置办法及补偿政策,城市居民和失地农民的住房按照组团式、社区化的原则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把失地农民的住房安置方式由传统的划地自建安置,转变为社区化、组团式安置和货币化补偿相结合的安置方式。同时,将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安置小区建设相结合,切实维护城镇居民的切身利益和推动城市健康发展。

二是超前谋划城市发展。对城市规划区,特别是城郊结合部的建设着眼长远、精心进行规划,结合特色集镇和新农村建设,整合农民宅基地,实行统一规划,联户统建等方式,打造若干个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的小卫星城,政府通过招商或直接投资方式建设道路、水电等市政基础设施,在切实保护好耕地、林地的前提下,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待城市规模扩大覆盖时,自然与主城区融为一体。

三是积极破解融资难题。城镇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作为一个财政基础薄弱的国家级贫困地区,仅仅依靠有限的财政资金支撑城市建设,无疑是杯水车薪。为破解资金难题,我们大胆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跳出传统筹资模式,通过融资平台、利用BT等模式吸纳社会资金,通过盘活土地存量,扩大增量,经营城镇解决部分资金缺口,初步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城镇建设投资新格局,保证了城建资金投入,真正做到了少花钱多办事。

四是全面抓好中小城镇建设。一年多来,我市共启动61个集镇建设,其中51个特色重点集镇快速推进,累计新增建成区面积约12.2平方公里,新增道路面积118.8万平方米,新增绿化面积82.6平方米,新建公园40个,新增供水管道74千米,新增排水管道256千米,用水普及率由78 %增加到84%,鲁甸鸭子塘、彝良牛街、镇雄以勒、威信庙沟等一大批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环境优美、宜居宜业有特色、有品位的集镇基本成形,已进入云南省特色集镇、重点集镇名录。同时,教育、医疗、卫生、社会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迅速,集镇综合服务功能逐步增强。

(三)统筹推进用地上山工作

一是试点先行,统筹推进。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山地综合开发试点工作安排,我们结合市情,按照“宜林则林、宜农则农、宜耕则耕、宜建则建”的原则,着力推进“三个一批”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工作,按照“启动一批、提升一批、储备一批”的要求,将昭阳区、鲁甸县、镇雄县申请纳入省国土资源厅的试点,率先开展山地综合开发试点工作。同时,要求各县区在完善规划中预留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区块,按照启动一批原则抓紧做好试点的前期准备工作,成熟一批上报一批。目前我市昭阳区北闸塘房区块、鲁甸县鸭子塘区块、彝良县角奎区块已列入省厅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综合开发试点。另外镇雄县乌峰镇高山旧府村新区特色城镇、镇雄县芒镇松林工业区和镇雄县五德大火地工业园区正在修改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准备上报。

二是抓好衔接,完善规划。按照省委、省政府“保坝区农田,建山地城镇”的指导思想和“三规”衔接的相关要求,我市以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核心,在不大面积损坏公益林、重点水源保护林及生态防护林的情况下,充分结合昭通实际情况,划定山地综合开发利用区修改完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为城镇和工业上山、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留通道、让空间。严格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核准的建设用地、建设占用耕地、建设占用坝区耕地等约束性指标调整完善城市建设发展规划,优化项目布局,节约、高效利用好城市规划区内可用指标。完善规划后,我市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均满足了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要求。

(四)扎实推进农民进城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高位推动。自全省“农转城”工作启动以来,我市多次召开会议对“农转城”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全面安排。市、县、乡三级均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落实了专门机构和办事人员,统筹推进“农转城”工作。截至目前,市级财政已安排30万元先期启动费和20万元资料宣传费,各县区已将“农转城”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乡镇已安排专门工作经费,为“农转城”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

二是摸清对象,明确目标。我们及时组织精干力量,对重点转户人群的基本情况、思想动态、转户意愿、权益保障等进行了深入摸底。通过调查,全市符合转户条件的对象近90万人。结合昭通实际,确定了水库和电站移民、小城镇建设吸纳人员、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农村籍大中专毕业生、农村籍退役士兵、新生代农民工、已征用地未转非人员、城中村居民、农村集体供养对象这9种人群作为转户重点。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具体的目标计划,其中2012年将历年应转未转的至少35万人转变为城镇居民、为省政府下达任务13万人的2.69倍;2013年至2015年,每年完成20万人的“农转城”任务,使“农转城”工作进入常态化;2016年至2020年,每年完成12万人的“农转城”任务,全市城镇化率达到50%以上,实现城乡户籍管理一体化的目标。

三是制定措施,规范运行。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农转城”工作的政策和要求,我市出台了昭通“农转城”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办法。为促进“农转城”工作按计划有序开展,还制定了相关会议制度、协调制度、推进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督促检查制度、考核奖惩制度等,明确了开展调查研究、落实机构人员、制定政策措施、制作文件表册、开展业务培训、公开办理事项、设立办理窗口、落实转户任务的时限要求,严格实行时间倒计、计划倒排、目标倒逼、责任倒查。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和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安排,分管领导具体抓、跟踪问效的工作机制,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强化各级各部门职责,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密切配合、协同行动、衔接统一的工作机制,防止互相掣肘,及时研究解决好各种问题,又好又快地推进各项工作。

(二)严格执行城市建设规划

加强对执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督促检查,对城郊各乡镇实施统一规划管理,杜绝违法审批。建立技术决策和行政决策并重的制约体系,充分发挥规划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完善规划监督员制度和公民听证制度,规范听证程序,强化公众参与,提高规划的决策水平;发挥人大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的作用,为规划的落实提供良好的反馈机制,推动规划实施并获得广泛社会认同。

(三)进一步细化农民进城相关政策

农民进城面临和存在的问题比较多,如户籍、社会保障,还有住房、子女上学、医疗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对于农民进城和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是一大障碍,必须给予高度重视,逐步加以解决。我们将结合各部门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相关政策,确保转户人群在公共服务、住房保障、就业创业、子女入学、医疗卫生、养老保险、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权益,确保农村转户进城居民享受到无城乡差别和区域障碍的待遇,让农业转移人口放心转户、安心落户。

(四)进一步加快城镇上山工作步伐

一是加大对上山项目的支持力度,通过向上争资、对外引资、民间筹资、银行融资、财政投资等多种形式,拓宽城镇建设投融资渠道,努力配套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强势推进山地城镇建设步伐。二是夯实产业基础积蓄发展后劲。对已经确定的项目积极抓紧前期、落实用地、抓紧开工;尚未确定的项目主动做好咨询、服务工作,尽快确定。

(五)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

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脏、乱、差、堵等突出问题,理顺关系,逐步建立分类执法与综合执法相统一的管理体制,坚持日常管理和综合整治相结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抓好治脏、治乱、治灰、治堵等工作,提高市民对城镇管理的满意度;要深入推进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场所、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市民素质提升工程,进一步加强对市民的教育、引导和管理,不断提高群众的文明意识,培养市民良好的行为习惯,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主动参与、积极配合的城镇管理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