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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位置: >常委会会刊 >2012年第6期(总第78期)

昭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全市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5.26 阅读:337

2012年12月11日至12日,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杨桂红副市长所作的《关于全市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自2010年以来,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学前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高度重视全市学前教育的建设与发展,把抓实、抓好学前教育当做国民教育的重要基础和解决人民群众诉求的重大民心工程,举全市之力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目前我市学前教育已初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良好格局。县、乡、村三位一体的幼儿教育网络迅速兴起,学前教育办学条件、教育质量、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幼儿入园率成倍增长。全市学前教育呈现欣欣向荣、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针对我市学前教育建设和发展远远滞后于经济发展;投入严重不足,基础设施差,优质资源匮乏;城市建设中缺乏配套学前教育公益设施,入园难已引起人民群众的极大关注;学前教育教师数量严重不足,补充困难,教师待遇差,队伍不稳定,教师素质亟待提高;民办幼儿园扶持政策不具体,监管不到位,安全隐患大;农村贫困家庭幼儿难入园,我市幼儿入园率和学前班就读率远远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等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各级政府要以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学前教育当作推进昭通跨越发展、构建和谐昭通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并在加快学前教育发展中发挥好政府主导作用。

(二)县(区)政府要按国家、省、市的目标任务,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加大投入,强化措施,建设县、乡、村学前教育网络;攻坚克难,全面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把建设重点放到农村,努力破解城乡差距大,优质资源短缺,城市入园难等问题。

(三)加快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打造符合现代幼儿教育的专业队伍。要及时解决目前幼儿教师严重不足,补充困难,教师素质亟待提高等突出问题。对新办幼儿园要明确身份,纳入编制,规范管理,做好定编、定员、定责等工作。

(四)要积极鼓励社会办学和认真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给予民办幼儿园优惠政策,探索民办公助的路子,帮助民办幼儿园在办学管理、师资质量提高、资金贷款、教师职称评定等方面解决实际问题。要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监管,建立规范的评价考核机制,对优质民办幼儿园和优秀教师应重点给予表彰和奖励。民办幼儿园的举办者要与聘用教职工签定劳动用工合同,及时足额兑现工资和福利待遇,并依法交纳社会保险。

(五)政府职能部门必须对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办园行为、收费行为、保教行为、办园安全行为规范管理。认真抓好管理者和教职工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教育法》、《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坚决杜绝体罚幼儿和伤害幼儿的事件发生。要加强幼儿园的安保工作,整治和净化周边环境,建立规定的督查制度。重点做好食品、消防、校车的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