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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位置: >常委会会刊 >2012年第5期(总第77期)

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执法检查报告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5.26 阅读:638

市人大常委会:

《昭通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收悉后,昭通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进行专题研究,积极采取工作措施,全面加强工作力度,全面抓好贯彻落实,努力推进全市消防工作全面发展,努力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进一步增强对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消防工作事关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整个社会稳定大局。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及全市各级各部门都十分重视全市消防事业的发展,积极帮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市政府制定并下发了全市消防工作“十二五”规划,将消防工作纳入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进一步明确了消防建设的重点及步骤。市人民政府每年都与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签订《消防工作责任状》,层层分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体系逐步形成、日趋完善。为了更好地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市各级坚持党政机关带头,推动学习常态化。今年来,先后组织专题培训班19期,实现了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全市所有乡镇长及村两委负责人普训一遍的目标。通过学习,提高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普及程度,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职能部门消防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确增强。全市各级组织修订城市总体规划200余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点、消防装备等更加合理。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城市消防站3座、市政消火栓160余个。

二、强化宣传教育,进一步打牢全民消防基础

切实将消防法宣传教育普及工作纳入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市规划中,并列为每年工作的重要内容。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力协作,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广播、报刊、专栏等新闻媒介,采取组织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开展演练、组织消防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渠道、多触角开展消防宣传活动。今年来,共举办各类消防知识培训班200余期,培训各类人员10万余人,发放宣传资料30万余份,悬挂宣传标语300余条,组织开展消防知识竞赛3次,参与群众5万余人次,开展演练400余次,参与群众5万余人次。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火灾事故的警觉性和预防火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社会对火灾的防控能力显著提高,全民消防的基础更加牢固。

三、联合执法,严厉整治火灾隐患

结合各种重要活动节点及日常巡查,切实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确保火灾形势稳定,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联合监管工作的通知》。将消防安全作为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的前置条件,实行消防安全一票否决制,确保不新产生消防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控制了全市火灾隐患增量。严厉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共检查单位9969家,发现并责令整改火灾隐患14728条,拘留38人,罚款215万元。通过强有力的执法活动,有效杜绝了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持了火灾形势的持续平稳。

四、加大投入,不断加强消防队伍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全面加强公安消防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对公安现役消防队伍的教育管理力度,严格规范消防监督执法行为,树立了良好的公安消防部队形象,把公安现役消防部队打造成了党委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各级消防组织建设初具规模,基本实现了县区级有公安现役消防队,乡镇级有专职消防队,村级有义务消防队的目标。二是针对全市消防应急救援基础设施和昭通各类自然灾害多发频发,应急救援任务繁重不相适应的现状,市政府正在积极想方设法启动消防部队训练场地、消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场所及北部新区消防队站等建设项目。三是全面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基本实现了与城市建设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的目标。目前,全市有19个乡镇专职消防队配备了消防车,71个乡镇专职消防队配备了必要的消防器材装备,预计年内30%的乡镇可完成消防车辆器材装备的配备,消防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