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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位置: >常委会会刊 >2012年第5期(总第77期)

昭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视察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关作风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5.26 阅读:423

2012年10月24日至25日,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邱芳所作的《关于视察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关作风建设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紧紧围绕市委“作风转变年、工作落实年”的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和《中共昭通市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狠抓工作落实的决定》,着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机关服务意识、工作效率、行政效能明显提高,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可靠保障。视察中也发现,少数部门对作风建设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制度落实不到位,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有待改进等问题。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责任重大,影响深远,市人民政府要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更实的行动,强化机关管理,改进机关作风,提升机关效能,为我市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软环境。为进一步推进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关作风建设深入有效开展,促进机关作风的进一步好转,特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高度重视机关作风建设。要认真落实市委“作风转变年、工作落实年”的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要求上,充分认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性、长期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把机关作风建设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同部门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促进机关作风建设真正落到实处。

(二)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审批难、检车难等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紧一个一个研究解决,要以“快办事、办成事、办好事”为目标,着力解决“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责成主管部门切实加强对市安格机动车服务有限公司检测站、市机动车检测站的监管;严格依法打击非法代办,切实维护好检车场所的秩序;扩大规模增加检车场所,为车主检车提供方便。

(三)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大对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影响机关作风和软环境建设的监督查处力度。要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党内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等方面的作用,把机关作风置于强有力的监督之下。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出现严重机关作风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部门领导责任。

(四)完善体制机制。要进一步创新考核考评机制,特别是要变部门坐等审批为部门主动服务。理顺市、区部门管理体制,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科学合理划分市和区有关部门的事权、财权,从源头上解决一些职能部门“踢皮球”的现象。要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按规定将现在还未纳入的土地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矿业权交易、司法机关罚没财物处置等四大类市级公共资源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确保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

(五)着力加强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对干部职工理论知识和法律政策的学习培训,开展党的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教育,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打牢思想基础,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要坚持持证上岗规定,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干部廉洁从政教育,提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树立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

(六)新建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楼。目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租用的办公场所狭窄,制约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职能的有效发挥,不适应开展工作的需要,应抓紧研究,创新思路,适时新建昭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办公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