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6日至27日,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余扬举所作的《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十一五”以来,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工作,抢抓机遇,大力实施“兴水强昭”战略,切实加强领导,务实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努力加大投入,在骨干水源、饮水安全、除险加固、农田水利、防灾减灾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使全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顺利实施,夯实农业水利基础,提高水利化率,推进农业持续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水利工作认识。进一步加强中央2011年一号文件的学习,深化“兴水强昭”战略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发展机遇,强化措施,积极推进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抓好水利工程建设。按照规定和要求,千方百计筹措建设资金,强化质量和安全,确保在建工程、即将开工项目按时完成建设任务,争取早日发挥效益。
(三)做实前期工作,加大争取上级支持力度。根据水利资金投入政策,筛选优化项目,筹措前期工作经费,做好汇报衔接工作,做实前期工作,争取更多的项目列入计划建设。
(四)统筹兼顾,重视水利工程配套建设。在抓好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基础上,统筹兼顾,注重加强支渠、斗渠、五小水利等配套工程的建设,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
(五)切实加强水务部门队伍建设,着力解决技术力量严重紧缺的实际困难,以适应水利事业大发展的需要。市人民政府应根据水利建设的需要,适时增加市、县两级水务部门的人员编制数量,招聘一批技术专业人才。各县(区)应多渠道想办法,在现有编制人员中调节充实一定数量的水利专业技术骨干。
(六)深化水务体制改革,建立多元投资管理机制。深入研究水务体制,深化改革,特别要深化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明确投融资主体、管理主体,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多元投资管理机制,确保水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