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7日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二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决定:
接受马玉康辞去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