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9日在市二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昭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张纪华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同志们:
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会议任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职业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市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了《昭通市2011—2015年依法治市规划(草案)》和人事事项。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对相关报告和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提出了很好的审议意见。会议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通过了《昭通市2011—2015年依法治市规划》,决定了人事任免。下面,我就本次会议的相关审议事项讲几点意见。
一、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全市职业教育发展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职业教育发展重要性的认识。职业教育事关教育改革发展,事关劳动者素质的提高,事关劳动力资源的开发,事关产业发展,事关城镇化进程,事关农民脱贫致富。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社会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经过职业教育战线同志们的艰苦努力,我市职业教育取得了长足进步,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但职业教育的发展仍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面临的任务较重、困难较多、差距较大:认识还不到位,重普教、轻职教的问题仍很突出;师资力量较为薄弱;办学体制机制不活;投入不足。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促进富民强市跨越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意义,正视困难、增强信心、狠下决心,拿出措施、拿出行动、早出成效。
(二)要进一步抓住机遇。当前,我市职业教育正处于一个重要的发展机遇期:国家和省更加重视职业教育发展,实施了一系列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重大举措;全市各级和社会各界对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寄予极大的厚望、给予极大的关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后发优势、资源优势、产业优势,急需大批各类高素质、高技能劳动者。我们要抓住这一难得的历史性机遇,加快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与创新,努力推进我市职业教育跨越发展。
(三)要进一步抓好规划,明确发展目标。要加大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的实施力度,统筹落实资源配置、政策措施、条件保障,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步伐,到2015年,努力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达7万人以上,高中毛入学率提高到70%的目标。
(四)要努力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水平。加快园区(职教中心)建设,发展高职院校;提升市直五所中专(卫校、财校、农校、技校、体校)办学等级;提升各县区职高办学层次,建成标准化职高;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办学。
(五)要创新办学方式,丰富办学内容。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走“校校联合、校企联合、校院联合”的办学路子。深化招生和教学模式改革,不断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紧密结合昭通发展实际,更好地将专业设置、能力培养、技能培训面向市场、面向社会,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六)要抓好劳动用工管理。加强和规范劳动用工管理,依法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规定,为职业教育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二、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治昭通建设进程
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普法工作已走过了五个五年的历程,其间:一五”普法突出“把法律交给广大人民”,内容侧重“十法一条例”法律常识的普及;“二五”普法突出“用法律来评判是非曲直”,内容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三五”普法突出“与法治实践结合”,重点普及市场经济法律知识;“四五”普法突出“形式多样重实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始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五五”普法突出以人为本的原则,侧重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今年开始的“六五”普法突出“让法律融入生活”,侧重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回溯25年的普法和15年的依法治市历程,全市各级各部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公正司法的水平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社会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民主与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任务更加突出、更加紧迫,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的要求也更高、更严。同时,我市普法依法治市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思想认识还不到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依然存在,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机制不完善、手段落后、力量不足、重点不突出等问题。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在新一轮普法依法治市工作中,我们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把握普法原则。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一府两院”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原则。
第二,树立普法观念。要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第三,明确普法目的。即全民的法律素质得到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得到提高,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的水平得到提高,以此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第四,紧扣普法对象。要把全体公民特别是青少年,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作为普法的重点对象。
第五,突出普法重点内容。要把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反腐倡廉相关法律法规,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普法的重点内容。
第六,创新普法形式。一要广泛学习;二要有针对性学习,根据不同的人群、不同对象普及不同的法律;三要开展法律服务进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工地、军营、寺院、家庭“十进”活动;四要运用典型引路,通过普法、办案、调解、帮教、援助等形式,达到普法一片、学懂一片,办案一件、警示一片,调解一片、教育一片,帮教一片、感召一片,援助一片、温暖一片。
第七,抓好四大工程,实施“四五”依法治市规划,推进法治昭通建设。抓好“地方依法治理,基层依法治理,行业依法治理,社会依法治理”四大工程,在实际工作中,不能单纯为了息事宁人而不依法治理,也不能单纯为了简化程序、提高效率而不依法治理,更不能单纯为了暂时迎合民众情绪和舆论压力而挑战法律的权威,触碰法制底线,要加强民众对法制的尊重和敬畏,努力建设人人知法守法用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法治昭通。
第八,抓好一个结合。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实现普法与道德建设互促互进。
三、继续加大对《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的贯彻实施和执法监督检查力度
一要进一步加大《条例》的贯彻实施力度。市政府要以这次检查《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在我市的贯彻施行情况为契机,进一步加大贯彻施行《条例》的力度,督促各县区和相关部门切实执行好《条例》。要认真贯彻市委“用三年时间把民族乡镇建设好”的目标要求,切实抓好《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和《昭通市扶持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落实,促进民族乡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二要切实加强对《条例》实施的执法监督检查。有民族乡的县区人大要将《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纳入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督促抓好民族乡干部队伍建设、各类项目资金倾斜、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等,努力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同志们,本次会议还审议决定了人事任免,市人大常委会希望新任命的同志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履职,努力工作,廉洁自律,勤政为民,树立良好的为政形象,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于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不辜负人民的重托和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