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9日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马春的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二、免去周严惠的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三、免去程蕊的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四、任命张海燕为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五、任命何辉为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六、任命杨稳香为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七、任命蒋志梅为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八、任命范厚鹏为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九、任命庄春为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