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4日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蒙桂兰的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免去陈鸣梅的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三、免去陈国春的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