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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位置: >常委会会刊 >2011年第32、33期(总第66、67期)

关于《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稿)》的说明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5.25 阅读:315

——2011年2月24日在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昭通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赵 康

 

代理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主任会议委托,我就《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稿)》作如下说明。

一、工作报告讨论稿的形成过程

常委会领导对报告的起草工作十分重视。在2010年12月上旬召开的第六十八次主任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登亮就报告的起草工作作了安排。按照主任会议的要求,常委会办公室及时研究,组成起草小组,着手常委会换届工作报告的起草工作。根据2011年1月18日通过的《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昭通等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延期换届的决定》,昭通市本届人民代表大会延期至2012年1月,工作报告起草小组及时调整,在参阅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2010年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打算有关材料的基础上,起草小组对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并结合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执法检查计划、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计划,形成了工作报告初稿。之后,起草小组对初稿反复修改,形成了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办公室邀请各专门、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专题讨论,征求意见进行修改。为使工作报告更加完善,1月25日,办公室将征求意见稿印送常委会领导、各委室领导、“一府两院”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广泛征求意见。起草小组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对征求意见稿作了进一步修改。修改完善后,报经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连卫民审定,形成了提交主任会议讨论的工作报告讨论稿。2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第七十三次主任会议对讨论稿进行了认真讨论。根据主任会议讨论的意见和要求,起草小组又再次作了认真的修改,形成了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工作报告讨论稿。

二、起草工作报告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八届十次全会以及市委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力求客观真实地反映市人大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成效和下一年的主要工作安排。

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根据起草工作报告的指导思想,把常委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履行职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为整个工作报告的主线。

(二)工作报告讨论稿由过去一年的工作回顾、今后一年的主要工作两个部分组成。过去一年的工作回顾,从三个方面回顾总结了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所做的工作和所取得的成效。下一年的主要工作,分别从依法做好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和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三个方面进行表述。

(三)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今年的工作安排更加侧重于对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事项依法行使监督权,依法规范监督程序,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

(四)工作报告讨论稿经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将根据审议的意见再认真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五)建议请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连卫民作工作报告。

以上说明,请连同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一并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