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昭通市委的推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款和《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暂行办法》的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提请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决定:
昭通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远清为代理检察长,报省人民检察院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昭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