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5日在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昭通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八次主任会议,听取了昭通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报请许可对应德华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应德华因涉嫌受贿犯罪,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八次主任会议作出决定许可昭通市人民检察院对应德华采取强制措施并暂时停止其执行代表职务,报请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予以确认。
以上说明,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