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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位置: >常委会会刊 >2008年第16期(总第50期)

昭通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2.03 阅读:512

——2008年8月19日在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昭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赵 卫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以下简称《防震减灾法》)颁布十周年。昭通地质结构复杂、地处纵横交错断裂带,近年来多次较强地震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把《防震减灾法》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列入2008年的工作计划。根据常委会工作计划,经第四十次主任会议同意,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防震减灾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检查的基本情况

这次检查在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的领导下,常委会副主任赵卫任组长,教科文卫工委具体负责,相关委室密切配合,11名常委会组成人员组成检查组,市地震局、建设局、教育局等政府职能部门陪同检查。检查组于6月11—6月18日对昭阳、绥江、永善、大关四个县(区)进行了重点检查。所到县(区)听取了专项工作汇报,检查了市、县(区)的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应急指挥系统、应急预案处置、避难场所设置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情况等。深入到学校、医院、社区、农村和重点工程,了解“5·12”汶川特大地震我市的受灾状况、灾民救助和恢复重建等情况。在认真察看相关政策法规落实情况的同时,查阅了有关档案和痕迹管理。7月2日又听取了副市长张绍雄关于昭通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的情况报告。通过听取专题汇报,实地察看、走访座谈和查阅资料等,检查组认为:《防震减灾法》实施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站在对人民负责的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加强地震监测、灾害预防、应急救援三大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全市防震减灾能力,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我市贯彻执行《防震减灾法》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防震减灾提供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障。市政府高度重视《防震减灾法》的贯彻落实,把防震减灾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了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坚持防震减灾与经济建设一起抓,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切实加强三大体系建设,完善机制、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社会力量,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市政府为地震部门增加编制、充实人员、提高级别,由2003年初52人增加到81人。目前已形成市、县(区)两级领导、省局指导的工作体制,一支年富力强的专业队伍,正在发挥其较好的参谋作用。

二是广泛学习宣传,增强法律意识和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市政府将《防震减灾法》的遵守和执行情况列入“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市的重要内容,并制定学习宣传实施方案。职能部门利用《昭通地震科普报》、《防震知识手册》、“昭通地震信息网”、“防震减灾纪念日”和报刊、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进行宣传,使防震减灾法规、科普知识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户。防震示范校、示范单位的活动开展收到良好效果,今年“5·12”汶川地震发生时,我市各地各学校疏散有序,未发生踩踏事件,保障了师生安全。

三是增加投入,为防震减灾提供经费保障。市、县(区)政府逐年增加对地震工作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和业务经费的投入力度。2007年就投入147.72万元用于设备改造、更新监测用房、指挥中心建设。目前,市级已实现监测技术、震情会商、应急快速响应的自动化、数字化和网络化。

四是围绕“一法两条例”,结合昭通实际,市政府出台了《地震监测预报管理规定》、《抗震设防及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评价管理规定》、《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及其标志设置的意见》、《全面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的通知》,就全市防震减灾工作提出了10个方面的明确要求,特别是强化了灾害防治、应急指挥、紧急救援、生命线畅通等各项保障措施;积极组织开展对学校、医院、重点工程等建设的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严把审批和质量关,使我市防震减灾各项工作逐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五是以人为本,做好应急救援和灾后重建工作。市、县(区)政府都编制了《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科学设置指挥系统和工作机构,对灾情监视、救灾抢险、灾民安置、物资供应等方面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做到“组织、人员、措施”三落实。昭通2003年以来几次较强地震和“5·12”汶川特大地震,市、县(区)政府迅速、有力、有序启动应急预案开展救灾工作。各机关、单位和学校基本有《安全应急预案》。全市143个乡镇已建立地震、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的宏观监视、科普宣传、灾情信息“三网合一”工作队伍。按照“一队多用、专兼结合、军民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市已组建50人的专业救援队,各县(区)正组建不少于30人的专业救援队,并配备必要的车辆、通讯和专用器材,使我市地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高。

昭通几次破坏性地震,市、县(区)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千方百计安排好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并积极筹措资金,调动各方力量帮助灾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重建过程实行目标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并探索出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的新路子,把恢复重建与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旅游开发、扶贫开发、挂钩帮扶、集中与分散建设结合起来,已成为全省的亮点。昭阳、鲁甸、盐津等县(区)地震农村民居安全试点工程得到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三、我市贯彻执行《防震减灾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防震减灾法》的部分规定尚未落实。由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防震减灾工作的总体水平不高,个别经济落后、财政困难的县对防震减灾投入不足,尚未真正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局予以考虑。

二是部分县区机构编制少,地震部门专业人才缺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防震减灾工作的深入开展。监测预报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全市地震监测基础设施陈旧落后,地震台网和前兆台网的布设密度有限,现有监测能力不能满足地震预报的需要。

三是城镇综合防震减灾能力和农村民居抗震能力亟待加强。由于我市多数县城、集镇地处山区,缺乏必要的应急避难场所,人员集中地区缺乏疏散通道;部分建筑工程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广大农村民居抗震能力普遍偏低,给防震减灾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压力。

四是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防震的压力大,特别是学校还存在大量的D级危房尚未排除,还有部分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房屋建筑,加之部分学校的班额较大,安全疏散通道偏窄,给学校紧急处置突发事件带来较大困难。

五是依法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亟待加强。农村民居和村镇公共建筑普遍不设防,抗震能力低下,需要加固改造的面广、量大,任务重、困难大。个别地方和部门还存在对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不够重视的现象,有些工程没有按规定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重大工程和生命线工程存在安全隐患。

六是“5·12”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任务艰巨,工作艰辛。由于建筑原材料价格上涨,进一步加重了恢复重建户自筹资金的困难程度;时间紧,任务重,工期短,进展慢,运力不足,工匠、劳动力、技术人员短缺等因素,严重影响了恢复重建的进度。

四、对进一步贯彻执行《防震减灾法》的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贯彻执行《防震减灾法》重要性的认识。防震减灾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工作,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防震减灾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保防震减灾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要进一步加大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普及力度,通过各种形式、采取各种措施,面向全社会大力宣传《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和防震减灾知识,努力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防震抗震的意识和自我救助的能力。

(二)进一步加强地震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地震行政执法水平。积极创造条件,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大防震减灾经费的投入,逐步改善监测设备落后、工作条件差的现状。

(三)进一步加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力度。认真排查学校、医院、机关公用建筑及民居的抗震设防安全隐患,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及时补救。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的抗震设防要求,对各类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严格执行抗震设防管理程序,确保达到抗震设防要求。要加强对民间施工队伍管理,指导好农村民居建设。

(四)树立宁可百年不震,不可一日不防的思想。结合实际组建一支综合性救灾抢险专业队伍,配备相应的专用设备,加强训练,提高救助能力。

(五)认真做好“5·12”汶川地震恢复重建工程。根据工程建设的要求,严格监管,确保质量,按时完成。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