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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位置: >常委会会刊 >2008年第14、15期(总第48、49期)

昭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文化旅游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2.03 阅读:436

2008年6月19日至20日,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韩梅所作的关于文化旅游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了许多审议意见,归纳起来主要是:

 一、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制定了全市文化旅游发展的战略方向和科学的规划,工作扎实,一些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正在得到改善,一些新的文化旅游景点正在建设,文化旅游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由于我市的文化旅游基础设施落后,文化旅游起步晚,发展文化旅游产业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多数景区景点离形成文化旅游的商业市场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二、要加快文化旅游的基础工作。

(一)加快文化旅游交通建设步伐;

(二)加快文化旅游景点的基础设施建设速度;

(三)加快还未经批准的旅游景点的报批工作步伐,如小草坝、铜锣坝景点的报批工作。

 三、要挖掘和整合文化资源,配套完善文化旅游市场。

(一)要站在游客的角度来配套完善旅游景点应具备的游玩、饮食、居住、购物等各种要素。

(二)要从文化的角度来挖掘和整合旅游景点应具备的地方特色文化,充分挖掘和整合文化资源,使每一个景点都应具有特色的产品、饮食、手工艺品、书画、歌舞等文化资源,适应旅游市场需要。

 四、要加强文化旅游的招商引资工作,争取实力强的企业参与进来,实现高标准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

 五、文化旅游的宣传要与文化旅游的发展步伐相适应。要正确处理好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关系。

 六、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解决当前文化旅游工作上存在的人员不足,工作经费不足等问题。